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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南籌劃房產稅征收細則 @ 2012-08-21T1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房產稅
概念:房產稅征收
關於湖南、湖北兩地將作為繼上海、重慶之後試點房產稅改革的第二批征收范圍的傳聞,早在去年底就已經傳出。而這次試點與上海和重慶不同的是,計稅依據不是原來的房產原值,而是市場評估價。有消息稱,此次房產稅擴容范圍將包括個人已購的第二套存量房,但征收的稅率不會太高。在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教授劉桓看來,十二五時期,全國將在多個省市開展房產稅試點工作。
    這位人士說,這項系統包含存量房屋地段、面積、產權等各項與評估有關的信息,內容全面、覆蓋范圍大。若房產稅試點城市擴容,這項系統將在存量房征稅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另據《信息時報》報道,湖南、湖北兩省已被列入房產稅第二批試點,擴容范圍包括個人已購的第二套存量房,而且深圳、北京、廣州等地,亦可能被納入試點范圍。
最新試點區域的房產稅改革征收細則正在制定中,房產稅擴容范圍包括個人已購的第二套存量房
湖南省房地產研究中心研究員陳真誠透露,「關於房產稅試點的具體城市名單還沒出來,但據說湖南是以湘潭作為試點,而此次試點與上海、重慶不同的是,計稅依據不是原來的房產原值,而是市場評估價」。他分析,年內肯定會在湖南、湖北展開。
據悉,與上海、重慶房產稅改革試點主要側重求解如何將房產稅征收范圍從營業性房產擴大到到非營業性質的住宅類物業上不同,湖北、湖南兩省開展的試點則將側重於如何將房產稅的計稅依據由房產原值或租金改為評估市場價,並將房產稅與城鎮土地使用稅合並。(延伸>>葉檀:老經驗已經不靈了 房產稅是大勢所趨)
對於上海、重慶房產稅試點過程中並未出現的稅基評估,中國房地產稅改革專家組成員與顧問曲衛東表示,上海、重慶試點主要針對增量房征收房產稅,因此並未進行稅基評估,只是對交易中的房地產的價格和面積進行價值認定。而此次培訓班是涉及對存量房征稅進行稅基評估。「在存量房的定義上,除了對城市所有已購房地產采取『普遍征收原則』,以防在二三套房認定上加大征管成本和增加尋租空間外;也可對開發商已建未售的房地產設置一個銷售期,並對逾期未售的房地產征稅,從而有力地防止開發商捂盤惜售;或對購房者的二套(含)以上住房征稅,從而提高閒置住房的出租率。」曲衛東說。
國家稅務總局財產行為稅司司長陳傑去年12月曾提出,2012年稅收政策改革工作重點之一是在湖北、湖南兩省開展房產稅、城鎮土地稅合並的改革試點;也有媒體報道稱,房產稅第二批試點城市包括北京和廣州,並稱第二批試點城市在征收方案上參考「上海版」的可能性較大。
並非所有觀點都看好房產稅試點擴容。8月13日,有媒體稱,多地地稅官員參加房產稅稅基評估集訓並非「擴大試點范圍信號」。「短期內對存量房征收房產稅或房產稅試點由上海、重慶擴展到其他城市,可能性都不大。」該報道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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