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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案 許仕仁被控八貪罪 @ 2012-07-14T08: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新地 許仕仁
概念:地產兄弟 , 起訴新地郭炳江郭炳聯
許仕仁所收受的利益包括免費入住禮頓山2個單位,洽談中的顧問合約、數筆貸款及逾2865萬元的現金及支票。許仕仁透過一間財務公司,收受240萬元無抵押貸款,及涉開出假發票,訛稱向新地提供顧問服務,涉款400多萬元。關雄生及陳鉅源則被指串謀向許仕仁提供1100萬元利益。
【新地風暴】廉署將落案起訴新地郭炳江郭炳聯及許仕仁,下午提堂
據悉,廉署於拘捕涉案人後,動用了大量人力物力,集中調查 2005 年中至 2007 年中許仕仁重返政府擔任政務司長期間,多項他有份參與、涉及新地的土地發展項目,希望找到他收受利益後作出對新地有利行動的證據,藉以提出行賄和受賄的檢控。如果這方面的證據不夠充分,則會考慮改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告許仕仁,指他身為公職人員期間收受財團提供利益而不作申報,亦會考慮改以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告提供利益的財團高層。
據悉,廉署已落案起訴郭炳江、郭炳聯、新地執董陳鉅源、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及許仕仁,最快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們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新地系公司今早停牌,等公布一項消息。
據悉,廉署主力調查2005年中至2007年中,許仕仁重返政府擔任政務司長期間,有份參與、並涉及新地的發展項目,調查許仕仁是否有收受利益,並作出有利新地的行動,並提出行賄和受賄的檢控。若證據不夠充分,則會考慮以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或以慫使或促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告許仕仁。
廉署指,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分別以1000萬元保釋,許仕仁獲准以50萬元保釋,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則以500萬元保釋,而港交所(00388)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以20萬元保釋。郭炳江、郭炳聯和陳鉅源若離港,需於24小時前通知廉署行程,而許仕仁及關雄生則不得離港。
廉署落案起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0016-HK)兩名聯席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聯、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前港交所(0388-HK)高級副總裁關雄生五人,共8項控罪。今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各人獲准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上午再審。
新地(00016)郭氏兄弟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貪污案,9名被捕人士今日分批向廉署報到。廉署落案檢控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和郭炳江、許仕仁、新地執董陳鉅源、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等5人共8項罪名,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受事件拖累,新地和旗下兩家公司中途停牌。
消息指許仕仁新地貪污案五人被起訴
廉署起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和郭炳聯、執行董事陳鉅源、及前港交所高級副總裁關雄生等五人,共八項控罪,包括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提供虛假資料、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等。五人下午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獲准保釋,金額介乎二十萬至一千萬元,案件押後至十月十二日。許仕仁涉及全部八項罪名,包括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期間,涉嫌接受新地提供禮頓山兩個單位免租,收受二百四十萬港元無抵押貸款,無向積金局申報,並在積金局續租新地旗下國金中心的辦公室時作出投票。他又涉嫌擔任政務司司長期間,多次接受郭氏兄弟現金及支票,總值超過三千萬元,又收受郭炳聯一筆款項,聲稱是顧問費用,但有關資料可能是虛假。郭炳江離開法院時說,多謝大家關心,郭炳聯強調自己無做錯事,相信香港司法制度公正,他會全力抗辯,還自己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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