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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八宗罪涉三千多萬元 @ 2012-07-13T15: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許仕仁 廉署
概念: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 , 廉署起訴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
*《新地震蕩》消息指廉署起訴許仕仁、郭炳江及郭炳聯等5人
廉署今年 3 月 29 日拘捕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以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指 3 人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然而,自 3 月底廉署行動後,案件一直處於膠著狀態,涉案人多次返廉署報到及續保,但一直未遭落案檢控。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新鴻基地產(00016)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等5人,指控有關人士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有律師認為,廉署今次決定起訴,應是對勝算有一定把握。
我們知道廉政用書是在1974年成立的,它采取法律上的行動,對遭到舉報的人展開調查,主要是依據三個法律的依據,第一個就是廉政公署條例,第二個就是防止賄賂條例,第三個就是選舉非法和舞弊行為條例。這次許仕仁還有新鴻基地產的郭氏兄弟,正是因為違反了其中的防止賄賂條例而遭到了廉署的調查,這里面還要講一個非常嚴格的司法用語,就是這一次實際上我們看到郭炳江、郭炳聯,還有許仕仁到廉署進行報道,並不能用廉政公署正式拘捕這三個人,拘捕的這個詞只有法庭才能夠拘捕。這種報道只是說廉政公署還有一些事情要澄清,並且要轉告他們在詢問了律政司的意見之後,對這幾個人實行控制,因為拘捕,它是法庭發出拘捕令之後,由警方來代為刑事拘捕的,因此這個拘捕它並不嚴格,他們到廉政公署只是進一步地來聽取廉政公署有關司法方面的一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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