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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大上海一地塊成交四年未動工拆遷致閒置頑疾難除(組圖) @ 2012-06-08T13: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閒置
概念:閒置土地處置辦法 , 2012年5月22日國土資源
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日前,《閒置土地處置辦法》修訂通過,自7月1日起施行。辦法加大了政府的責任,完善了閒置用地認定的辦法和程序,再次明確了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閒置土地,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閒置費。
《經濟通通訊社7日專訊》北京中原市場研究部指出,國土部剛公布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對閒置土地過程中的規范非常合理,但是在目前中國的土地市場的現狀中,本規定很難得到很好落實和執行,執法處罰力度受制地方執行部門。 報告認為,土地出讓的收入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而一定部分開發商因為閒置土地被懲 ... 觀看全文
閒置的土地上已經雜草叢生新華社圖 土地閒置滿1年,按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閒置費;土地閒置滿2年的,有關部門將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昨日,國土部正式發布經修訂通過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以下稱《辦法》)如此規定。該辦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這對房地產市場將帶來哪些影響?
[提要] 6月7日,國土資源部發布新版《閒置土地處置辦法》(下簡稱《辦法》),這是自1999年4月《閒置土地管理辦法》頒布實施後12年來,國土部首度進行修訂。有業內人士指出,新版《辦法》進一步細化了閒置土地的認定、查處等環節,但對比後便可發現,對於閒置土地的處罰力度並未加重,新版《辦法》在核心內容上也幾乎沒有大的變動。
按照原規定,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閒置土地,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征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時,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在修訂後規定顯示,「20%以下」改為「20%」,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征繳土地閒置費決定書》,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繳土地閒置費。並首次明確,土地閒置費不得列入生產成本。[閒置土地頑症難醫:國土部醞釀「狠招兒」 土地閒置滿兩年無償收回]
據國土資源部信息,《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已經修訂通過,將於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土地便屬於閒置土地,將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繳土地閒置費,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則將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據一位此前參加國土部閒置土地辦法征求意見會議的人士透露,在這次內部會議上,國土部有關業務司的負責人指出,受房地產市場冷清影響,各地開發商停工緩建現象越來越多,閒置土地情況越演越烈。
本報記者獲悉,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在5月22日主持召開了一次部務會,研究《閒置土地處置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修訂事項,這意味著最新的閒置土地處理辦法會加快出台。 在此之前,據一位接近國土部的知情人士介紹,國土部已經內部召開一次專家討論會,征求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首都高校、房地產企業等多方專業人士對上述「辦法」修訂的意見和建議。 一位接近國土資源部的...... 請在這里發表您個人看法,發言時請遵守法紀注意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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