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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置土地處理辦法》修訂版 @ 2012-06-08T1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閒置
概念:國土部6月7日 , 閒置土地處置辦法
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日前,《閒置土地處置辦法》修訂通過,自7月1日起施行。辦法加大了政府的責任,完善了閒置用地認定的辦法和程序,再次明確了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閒置土地,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閒置費。
《經濟通通訊社7日專訊》北京中原市場研究部指出,國土部剛公布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對閒置土地過程中的規范非常合理,但是在目前中國的土地市場的現狀中,本規定很難得到很好落實和執行,執法處罰力度受制地方執行部門。 報告認為,土地出讓的收入是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而一定部分開發商因為閒置土地被懲 ... 觀看全文
中央兩年前已開始對閒置土地進行清理行為,但至今效果並不明顯,各地閒置兩年以上的土地照常在「曬太陽」。國土資源部昨天正式發布修訂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閒置一年的土地征收20%閒置費,閒置兩年的將被收回,新辦法下月起執行。分析人士認為,新版本只屬新瓶舊酒,打擊力度並不足夠。
2010年7月,國土部在派出多個調研組分赴全國展開大規模調研結束後,曾將涉及全國1457宗閒置土地的《有關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閒置情況表》交予銀監會、證監會進行風險排查。
據一位此前參加國土部閒置土地辦法征求意見會議的人士透露,在這次內部會議上,國土部有關業務司的負責人指出,受房地產市場冷清影響,各地開發商停工緩建現象越來越多,閒置土地情況越演越烈。
正因為《辦法》存在不可操作性,國土部對閒置土地的處置顯得有些舉步維艱。針對國務院下發《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土部史無前例地祭出一張“處理閒置土地時間表”以示回應。
·國土部:閒置土地滿一年按地價20%征閒置費
據國土資源部信息,《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已經修訂通過,將於2012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土地便屬於閒置土地,將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繳土地閒置費,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則將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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