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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苦主斥袒護銀行不公 @ 2012-06-08T04: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雷曼 任志剛
概念:08年雷曼 , 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報告譴責任志剛
報告點名指政府管理及監管機構高層要為雷曼時間負責,其中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應予以譴責。報告指,銀行證券業務顯著增長,金管局理應察覺要加強注冊機構的監管,但在雷曼倒閉之前, 金管局的恆常監管程序,未有發現注冊機構的銷售手法有何嚴重不當,在廣泛出問題前,金管局未有糾正,任志剛身為金融管理專員,應負上最終責任。
雷曼報告明發表點名譴責任志剛監管不力
立法會雷曼迷債小組委員會(下簡稱小組委員會)昨天公布長達363頁、共52項建議的調查報告。小組委員會強調,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須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予以譴責(REPROVED)是合理的批評;反之,沒有點名批評銀行,是基於沒有足夠證據。
何鍾泰表示,委員會報告指前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就雷曼迷債事件中責任最大,是因為證監早於雷曼事件前,已察覺銀行銷售結構性金融產品的過程及監管有問題,但金管局未有改善措施,若任志剛早些糾正銀行一業兩管問題,或者能減少雷曼事件引伸的問題。
《信報》報道,立法會雷曼小組花了三年半時間終於完成調查,報告今天公開。據悉,小組認為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要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並予譴責。任志剛批評報告對他不公道,並提交書函反擊,力證自己盡心盡力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而立法會有關小組中的三名委員也不同意報告對任志剛的批評,今天將另外發表一份「小眾報告」。
聯盟前主席陳光譽指出,當局未有做好對銀行的監管,政府應該為事件負上最大責任,並不滿報告僅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失望,認為兩人應該為事件「鞠躬下台」。他亦不滿意任志剛被譴責須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仍振振有詞,想將問題歸咎於金融風暴。
立會雷曼報告譴責任志剛負最終責任香港電台
調查小組批評銀行對雷曼產品的風險評級不一致,部分銀行甚至將迷你債售予長者甚至文盲,並認為政府官員及監管機構高層要為雷曼事件負上責任。其中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被小組譴責,稱他未發現銀行銷售手法有嚴重不當,要為雷曼事件負上最終責任。小組還稱,對證監會前行政總裁韋奕禮感到「極度失望」,而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財庫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失望」。
4唐營議員護任志剛 雷曼報告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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