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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責任志剛 李曼報告淪鬧劇 @ 2012-06-08T00: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任志剛 雷曼 責任
概念: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報告譴責任志剛
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的小組,發表報告,點名譴責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需要為雷曼事件,負上最終責任;報告又對前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達極度失望;而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未有主動及適時檢討規管安排,表示失望,但就無提及懲處安排。三名小組成員不認同報告部份內容,指各方包括投資都有責任,只譴責任志剛及財金官員並不公平。任志剛強調,問心無愧,深信公道自在人心,雖然自己有充分理據尋求司法覆核,但單憑一人力量,難以與整個政治機器抗衡,所以不再作評論。
立法會雷曼小組昨日發表報告,譴責任志剛。而任志剛昨發表聲明稱,問心無愧,公道自在人心。
立法會調查雷曼迷債事件的小組委員會發表報告,點名譴責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認為他須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委員會主席何鍾泰認為,譴責任志剛是合適和公道的結論,否認是拿任志剛來「祭旗」。小組委員之一、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在各官員中,任志剛資歷最深、薪酬最高,應負最高責任,又批評任志剛的自辯,旨在推卸責任。
立法會研究雷曼迷債事宜的小組委員會,星期三發表報告。據了解,報告譴責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不過,三名小組委員會成員不認同要譴責財金官員,要求秘書處發表另一份報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監管機構已從雷曼事件中吸取教訓。
立會雷曼報告譴責任志剛負最終責任
《信報》報道,立法會雷曼小組花了三年半時間終於完成調查,報告今天公開。據悉,小組認為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要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並予譴責。任志剛批評報告對他不公道,並提交書函反擊,力證自己盡心盡力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而立法會有關小組中的三名委員也不同意報告對任志剛的批評,今天將另外發表一份「小眾報告」。
他指出,雷曼事件屬國際級,即使神仙也難救,何況是任志剛。他指出,不同意譴責任志剛,不是為了保住他。
他又說,要公正對待事件,雷曼迷債事件的發生屬國際事件,神仙也避不到,何況是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不同意譴責任志剛,並非為保他。
*立法會雷曼迷債小組委員會調查報告指,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須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予以譴責,證監會前行政總裁韋奕禮責任較少,予以極度失望。
4唐營議員護任志剛 雷曼報告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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