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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面積長遠擬免費提供 @ 2012-05-27T06: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實用面積 代理
概念:地產代理明年1月 , 二手樓提供實用面積資料
05月22日訊 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5月22日發出新一則執業通告,要求地產代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在推銷二手樓時必須提供單位的實用面積,數據必須是來自香港差餉物業估價署或單位首次轉讓合約,否則將被視為違規,最嚴重處罰是罰款最多30萬港元或吊銷牌照。(證券時報)
為確保市民置業時取得更准確的樓盤數據,以及保障消費者購房權益,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向業界發出新通告,要求他們銷售二手樓時,提供的物業樓面數據時,必須提供實用面積,未有遵從指引的代理最嚴重可被「釘牌」,新規定會在明年1月1日實施。明年起若發現有違規情況,最高處以罰款30萬元及吊銷代理牌照的處理。
《經濟通通訊社22日專訊》地監局發出新執業通告,要求地產代理推銷二手樓時,必須提
另外,有關地監局發出新指引,要求地產代理於二手樓銷售廣告上要列明實用面積,施永青表示,有關措施會造成混亂,因地監局接納兩個實用面積標准,包括差餉物業估價署及發展商提供的數據,兩者或會定義不一,令買賣雙方容易出現爭拗,地產代理或會遭受訴訟。他表示,有關措施將令地產代理成本上升,主要影響新入行公司,提高入行門檻;但對大型地產代理則有利,變相造成壟斷。他認為,政府應該統一定義,以及提供中央資料庫予地產代理查閱物業的實用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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