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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標之爭在粵終審 @ 2012-03-01T09: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IPAD商標 蘋果 二審 唯冠
概念:法院2月29日 , 蘋果唯冠IPAD商標
楊榮山日前曾向媒體坦承,IPAD商標權之爭,最好的解決方案是和解。「IPAD商標的價值並非唯冠創造,我們不會對蘋果公司獅子大開口。」
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科技就IPAD商標權訴訟案,今早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判決結果將影響蘋果在內地產品銷售。
    今天上午,備受關注的深圳唯冠與蘋果的IPAD商標確權案終審(即「二審」)將在廣東高院第一法院開庭。業內人士表示,如果二審再敗,蘋果恐將面臨失掉商標權、商品銷售全面受阻的境地。屆時,IPAD3是否能如期上市也將成為現實問題。
其實蘋果與深圳唯冠的官司非常簡單,就是深圳唯冠的母公司台灣唯冠把全球IPAD的商標賣給了蘋果,現在深圳唯冠說全球IPAD商標是賣給了蘋果,但是不包括中國;而蘋果說既然你的母公司全球商標都賣給了我,當然包括中國-----,就這樣頻臨死亡的深圳唯冠現在開始賴上蘋果,希望撈到一根救命稻草,官司因此而生,現在我們官司勝敗不要管他,因為這個法官會解決,而香港已經判唯冠不履行協議,蘋果勝訴。關鍵是中國各地的工商局為什麼如此積極?而且在終審沒有宣判之前,何況蘋果還給我們國家提供了無數的就業機會和稅收呢。
2月22日,唯冠、蘋果IPAD商標糾紛案在上海浦東法院正式公開開庭審理,原告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要求蘋果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停止在大陸銷售一切帶有IPAD商標的產品,拆除店面相關標識,銷毀相關宣傳品以及在媒體上刊文消除影響,賠償訴訟費用一萬元等六項訴求,並在現場出示了其生產的IPAD產品等證據。而蘋果方面否認了唯冠提出的證據,並提請法院駁回原告「禁售令」訴訟請求,並且終止本案的審理,蘋果在法庭上出示了IPAD商標中國大陸地區的轉讓協議等關鍵證據。法庭並沒有當庭宣判,直到剛剛正式宣布:駁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禁售IPAD的申請,本案中止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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