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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家寶撰文設計中國農村田園風光 @ 2012-01-17T0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溫家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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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日前舉行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指出,要更加重視維護農民在土地、財產、就業、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等方面的權益。一些專家表示,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的新階段,必須適應利益關系的深刻變化和社會進步的要求,以新的思路、新的舉措更好地維護農民權益。
「大幅提高農民在集體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這是2011年12月27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對集體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定調。在此次會議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指出,我國經濟發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不能再靠犧牲農民土地財產權利降低工業化城鎮化成本,有必要、也有條件大幅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溫家寶強調,推進集體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關鍵在於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產生的增值收益。
消息面,12月27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出席會議並講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一位研究員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從溫家寶總理的講話中,可以感受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釋放出兩個重要信號:加快現代農業建設,推進農業科技進步;保障農民的權利,尤其是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這位研究員告訴記者,推進農業科技進步,保障農民權利不僅是明年農村工作的重點,而且是今後一個時期的工作重點。推進農業科技進步是農業發展的唯一出路。相關農業科技概念股如農機,育種技術,化肥等值的關注。
1、《溫家寶:土地承包經營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權利》1月16日出版的今年第2期《求是》雜志,將發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的重要文章:《中國農業和農村的發展道路》。文章指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等,是法律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無論他們是否還需要以此來作基本保障,也無論他們是留在農村還是進入城鎮,任何人都無權剝奪。推進集體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關鍵在於保障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分配好土地非農化和城鎮化產生的增值收益。文章分四個部分:一、充分肯定農業農村發展的巨大成就;二、准確把握農業農村發展中的幾個重大問題;三、努力確保2012年農業農村發展好勢頭;四、不斷提高做好"三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近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舉行,胡錦濤、溫家寶講話。會議提出了明年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其中在堅持不懈抓好「三農」工作,增強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中提到「鼓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總書記的講話高屋建瓴,讓人無比興奮。可是作為基層的一員,筆者還是以為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要量力而行。
我們還記得,在黨的十六大召開幾個月後的2003年1月,在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胡錦濤總書記提出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當年的人代會上,溫家寶總理強調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從此,「重中之重」成為與我國「三農」發展最緊密、最重要的關鍵詞,成為推進「三農」實現歷史性跨越的重大戰略思想。順著「重中之重」的思維邏輯,面對農業弱質、農村落後和農民弱勢的現實,中央接著提出了「兩個趨向」的重大戰略論斷,確定了「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提出了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基本方向,部署了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戰略任務,明確了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中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根本要求,積極調整了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和城鄉利益關系,促進了公共資源在城鄉之間合理配置和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持不懈地推進農村改革創新,在一些關鍵環節取得重大突破。理論、政策和制度的創新結出了豐碩的實踐成果。這些年來,國家取消了農業稅,調整了國家和農民的分配關系;實行農業生產補貼,強化了對農業的支持保護;全面放開糧食購銷,邁出了農產品市場化改革的決定性步伐;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調動了農民造林護林的積極性;改革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免費義務教育;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消除農民後顧之憂;清除不合理政策和限制,公平對待農民工。這些事關農業農村長遠發展的大事和關系農民切身利益的好事,不僅受到農民群眾的歡迎,很多還都具有劃時代和里程碑的意義,必將在中華民族煌煌史冊上留下亮麗的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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