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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69億地方債招標獲6倍認購 @ 2011-11-19T15: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地方債 發行 發債 上海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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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上海發行的地方債中有約21.18億元將投放到保障性安居工程中,接近三分之一。上海高級金融學院副院長朱寧指出,四地發行地方債,對化解地方融資平台的危機是一個緩沖,也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因保障安居工程給地方政府所帶來的財政壓力。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數據顯示,截至11月15日收盤,銀行間市場三年期國債到期收益率為3.13%,五年期到期收益率為3.34%。這意味著,此次上海地方債的發行利率,甚至低於二級市場上同樣期限的國債利率,也不及同樣期限的定期存款利率。
目前,在財政部代發地方債形式下,每年地方債的發行規模都維持在2000億元。國泰君安首席宏觀債券研究員姜超認為,如果能建立起一套自主發債的管理機制,在地方資金需求仍十分旺盛的背景下,地方債規模可能會擴容。在地方債融資渠道暢通後,地方融資平台的貸款會部分向地方債搬家。
經濟觀察報10月24日刊登評論文章稱,上海等四地地方政府獲准自行發債,是一個喜憂參半的消息。從試點方案看,我們以為,對風險的擔憂大大削減了試點本該具有的創新價值,盡管這是2009年中央政府以代發方式曲線發行地方債之後,向著地方自主發債邁出的又一步。
華東師范大學東方房地產學院常務副院長華偉認為,目前全國保障房建設資金壓力都比較大,選擇上海率先自行發行地方債券是為全國體制改革的一個嘗試,選擇上海是因為上海市場機制和管理模式比較完備時機比較成熟。
上海作為中國經濟中心,首發地方債券不會出什麼『岔子』,與二三線城市相比,債券風險也比較低。」上海將拔得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頭籌。昨日,有消息人士透露,上海市試點發行地方債的主要細節已基本敲定,已選定交通銀行、上海銀行和另一家全國性銀行擔任主承銷商,由大約20家機構構成的承銷團也已組建完畢。
10月20日,財政部的一則消息讓地方政府看到了希望。當日,財政部發布了《2011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下稱《辦法》),《辦法》規定,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成為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並指出,債券為記賬式固定利率附息債券,期限結構為3年債券發行額和5年債券發行額,分別占國務院批准的發債規模的50%。
第三,銀行貸款展期。鑒於經過審計大多數地方政府債務確實用於基礎設施等民生建設,中央政府會承認這些債務的合法性。同時,因地方政府平台公司為減少利息負擔,多采用「短貸長投」的方法,借入一年期貸款做長期投資使用。為避免平台公司短期貸款集中到期違約,基本的做法是:債務合法化,短期貸款展期為長期貸款,但明確加上每半年一次還本付息的緊箍咒。與銀行債務展期性質相近的解決措施還包括允許地方政府發行更多的地方政府債券,甚至是境外人民幣債券。但目前看,在國內買債的主體可能還是銀行,此舉只是在銀行資產負債表內部的變化,但期限可能因此延長。有鑒於此,我們認為決策層允許上海、浙江、廣東、深圳4地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是可喜的制度性創新和進步,但當前並非救治方案中的關鍵。
11月15日,上海市財政局公開招標71億元的上海市政府地方債。由此,上海成為首個自行發債的城市。除上海以外,廣東省、深圳市和浙江省也將試點發行地方債。
首先,發行地方債券納入了政府的規劃和預算管理當中,地方政府對債務的規模可以更清楚地掌握。以往四級地方政府及各個部門都各顯神通,想盡各種辦法融資,總的債務規模大家並不清楚。地方政府限額自行發債,等於將地方債務置於陽光之下,各方都可以做到心中有數。
地方自發債是我國地方債務管理方式的有機延續。近年來,我國地方債務管理跨越了幾個階段。一是國債轉貸階段;二是財政部代理地方政府發債階段;三是地方政府自行發債階段。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從全國選取上海、廣東、浙江、深圳4省市作為試點城市,由地方自發行2011年政府債券。從本質上講,自發債是地方債務管理方式的一種提升,而並非地方政府債務突增。事實上,2009年和2010年財政部分別代理深圳市發行了24億元和22億元地方債。
對於上海市政府債券作為我國首只自行招標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獲得了3倍以上的認購。林鷹評論說:「上海地方債發行這件事,業內人更多關注的是它的利率,它的利率之低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上午和朋友聊這個問題,他覺得一方面是供需所決定的,反映了市場資金的充裕性,另一方面,可能也有自主招標,當地政府示范工程的一個情況。至於地方債的發行和老百姓關聯大不大,我覺得這個問題從直接上看沒有關聯,但是事實上地方債的發行肯定和老百姓生活關系是非常密切的。但是從以往我們地方債運行來看,我倒是有個建議,就是如何充裕地利用市場資金,我覺得是少發地方債多發企業債,尤其是對於屬於我國產業升級的一些企業,政府可以采取一些措施讓它們去發債,這樣也多給了老百姓一些理財渠道。」
上周四,廣東省財政廳對省內各金融機構和省銀監局、證監局等監管團體通報了自行發債情況,並邀請各國債承銷團參與地方債承銷。據披露,廣東省財政廳將選擇20家機構參與發行,並計劃在11月底前完成發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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