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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數據數次洩密 外方稱與部委有「合作」 @ 2011-10-25T17: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經濟數據 洩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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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此類洩密行為?「嚴厲打擊洩露經濟數據的違法犯罪活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杜永勝表示,中國將建立涉密經濟數據專項督察制度,實行重點督察、專項檢查。據介紹,將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制定專門規定,突出對接觸、知悉涉密經濟數據人員的政治條件和資格審查;進一步完善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與其他部門查處涉嫌洩露國家秘密案件的協調機制,嚴厲打擊洩露經濟數據的違法犯罪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經濟數據洩露的危害不可小視,重大經濟數據的行為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了影響;洩露經濟秩序遭到了破壞,干擾了經濟的正常運行,甚至於會威脅國家經濟安全,危害極大。
國家保密局新聞發言人杜永勝表示,重要經濟數據屬於國家機密,洩露後將會給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這兩起案件反映了一些經濟部門在涉密經濟數據保密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如關於密級確定、知悉范圍限定、解密時間控制、涉密人員審查教育等,都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需要加強和改進。
內地兩名前官員近日因洩露機密經濟數據被判刑。此舉顯示內地承認其寬松的金融法規存在缺陷,並向想要鑽漏洞的記者發出警告。
最高人民檢察院說,內地去年五月以來,宏觀經濟數據多次被洩露,已經立案偵查六宗案件,拘捕六人。其中國家統計局前辦公室秘書室副主任孫振,被指在零九年六月至今年一月,多次將統計局未公布的二十七項數據,洩露給證券從業員,被控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判監五年。另外,人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的前副主任伍超明,被控向十五名證券業人員,揭露統計數據二百多次,判刑六年。國家保密局表示,留意到有境外媒體,引用中央政府官員發言為名,公開未公布的數據,亦有媒體向國家經濟部門官員,及證券行從業員,核對預測數據;發言人杜永勝強調,經濟數據是國家機密,有關行為是不允許的,提醒媒體要遵守中國法律及新聞從業道德,否則可能引致法律後果。
綜合媒體報道,原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副主任、副處級干部孫振因洩露國家重要宏觀經濟數據,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原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副處級干部伍超明因違反保密法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兩人均未上訴。
他表示,在近期發生的涉密經濟數據洩露案件查辦過程中,有關部門確實發現了一些不正常的現象。比如有的境外媒體偷梁換柱,夾帶私貨,以引用我政府官員在某些公開場合發言為名,將我涉密經濟數據對外披露。還比如,有的境外媒體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向我經濟部門和金融證券行業的從業人員核對求證他們的預測數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天透露,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副主任孫振,原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伍超明,兩位副處級官員,因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年。去年5月以來,中國宏觀經濟數據多次被洩露,目前已經6起案件被立案偵查。
最高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廳副廳長李忠誠說:“國家宏觀經濟數據提前洩露,危害經濟運行秩序,干擾市場公平競爭,危害政府公信力,使國家、社會以及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最高檢察院瀆職侵權廳副廳長李忠誠24日說,原國家統計局官員孫振因洩露27項統計數據被判刑5年,原中國人民銀行官員伍超明因洩露25項統計數據被判刑6年。國家保密局副局長杜永勝說,孫振和伍超明不但洩露了涉及機密的統計數據,還利用這些信息在股市上獲益。
隨著國家統計局干部孫振、中國人民銀行干部伍超明故意洩密案的審結,國家宏觀經濟數據遭到洩露的猜測得到了證實。今天,《人民日報》的一篇分析文章就指出,洩密的官員往往是將宏觀經濟數據洩露給證券從業人員,利用他們指導自己買賣股票、牟取利益。
摘要:2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國家保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原國家統計局干部孫振、中國人民銀行干部伍超明洩露涉密經濟數據案件查辦情況。
「經保密行政管理部門鑒定,部分數據在國家正式公布前,屬於機密級國家秘密,部分數據在國家正式公布前屬於秘密級國家秘密。這些經濟數據洩露後,危害經濟運行秩序,干擾市場公平競爭,危害政府的公信力,應該說後果是十分嚴重的。」李忠誠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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