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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國家海洋局:蓬萊油田溢油源封堵取得成效 @ 2011-10-16T20: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溢油 油田 中海油
概念:
鑒於15日中海油錦州9-3油田管道溢油漏點已封堵、海面溢油基本清理完畢,中國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當日決定解除三級溢油應急響應狀態。
9月2日,國家海洋局要求該油田停鑽、停注、停產。目前進行排液洩壓,是否違反國家海洋局的規定?對此,中海油解釋,國家海洋局在《關於責令蓬萊19-3全油田停注、停鑽、停產作業的通知》中提到,在實施三停期間,可以進行為保證安全、保護油藏和減輕地層壓力而必須實施的洩壓作業或為封堵溢油源實施的鑽井作業。排液洩壓的目的主要是為了釋放超壓油藏的壓力,確保油田安全,防止產生新的溢油風險,這與油田生產的目的顯然不同的。
按合同,二○一二年底,中海油將作業權收回,或調整分成比例,一四年進一步收回該油田的權益。合同到期前的掠奪式開采,便是取得效益和利益最大化的慣例。主要手段是,加裝變頻器提高電潛泵電機頻率,並不顧地質條件,增加開采油田層壓力,提高采油量。這種超壓承受力,久而久之,就會使地質出現問題。日前,國務院有關七部委聯合調查組對康菲溢油調查的結果,證實了專家的分析。
    第二,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執行。以中國為例,國家海洋局早在2004年11月就發布了《海洋石油勘探開發溢油事故應急預案》。這是中國政府處理重大海洋溢油事故的國家應急預案。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在美國康菲公司渤海灣蓬萊19-3號油田漏油事故持續多月後,該預案仍未啟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溢油污染范圍的擴大和蔓延,使損失加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得了這封《公開信》,主要涉及以下內容:海洋局為何推遲了整整一個月,才向社會公眾及沿海漁民和養殖戶通報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的事實信息;為何遲至6月30日,才介入調查?為何在屢次的新聞通報中僅僅把康菲公司認定為事故責任方,而漏掉中海油在事故中應該承擔的責任;為何至今沒有要求康菲、中海油設立油污賠償基金?中國沿海漁民、養殖戶、海洋企業的損失如何賠償,至今為什麼從無交代?為什麼沒有要求污染事故責任方保證和支付這筆巨額資金?行政執法權的公正性已經受到了瀆職的嚴重損害。
蓬萊油田康菲漏油事件還為完全處理完畢,又有油田溢油。中海油天津分公司14日21:20向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報告,當日17:00左右,在遼東灣北部錦州9-3油田WHPB平台附近發現油帶,為此,國家海洋局展開立體應急監視監測。15日,中海油稱油膜已清理完畢。
過分注重經濟性,是否是作業者采取籠統注水、從而導致溢油事故的內在原因?有專家指出,按照康菲與中海油簽訂的產品分成合同(Production Sharing Contract,PSC),2012年年底雙方就將重新商定合作模式,中海油可以將作業權收回,或調整雙方的分成比例,而至2014年,康菲會將作業權交給中海油,「康菲為在作業權結束前多采油,可能采用了一些不合理的油田開采方式」。
7月5日,國家海洋局召開發布會,介紹中海油蓬萊19-3油田漏油事故調查結果。稱事故已經造成目前周圍海域840平方公里的一類水質海水下降到了劣四類,溢油最遠影響范圍在蓬萊19-3油田西北約60公里。此時據此次漏油事故發生已一月之久。
今年6月,由中海油和康菲中國合作開發的蓬萊19-3油田出現漏油事故,漏油事故對當地的海洋環境造成污染。此前,國家海洋局方面曾表示,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是發生此次溢油事故的蓬萊19-3油田的作業者,應該承擔溢油事故的法律責任,並對康菲公司進行處罰。
在康菲漏油事故對外公布後,7月6日,康菲公司表示,已做好清潔工作,不再產生溢油,5天之後,國家海洋局就宣布,蓬萊19-3油田仍然有油花溢出。
中廣網北京10月16日消息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15日)晚間,中海油總公司對外發布的公告稱,發生於前天(14日)下午晚間的錦州油田溢油事件產生的油膜已經於昨晚清理完畢。雖然油污已經清理完畢,但今天(16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監測人員仍駐守在發生漏油的中海油錦州9-3油田西平台上,繼續關注周邊海域的狀況。 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表示,這次的溢油事故是由於施工船舶起錨作業過程中,不慎...... 請在這里發表您個人看法,發言時請遵守法紀注意文明。
中海油(0883.HK)一度彈逾8%,現報12.64港元,仍漲6.4%。該股此前6日累積下跌一成九;反彈過後,漏油事故可能重新困擾。就蓬萊19-3油田溢油引起東海生態災難,內地媒體引述海洋局北海分局人士,指希望能在國慶節前,正式向負責油田操作的康菲中國提出司法索賠;律師已完成逾80%的取證工作,仍需聽取環渤海地區三省一市相關部門的要求。中海油持有上述項目51%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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