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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永祥: 違規賣樓刑事化針對售樓虛假陳述 @ 2011-10-11T1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一手
概念:
透過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可加強其透明度及公平性。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建議,發展商需要在樓書提供建築物總樓面面積豁免及節能效益等資料、航空照片以展示樓盤位置及周圍環境;報價單要以實用面積計算,不應提供建築面積;售樓廣告中,不應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資料或描述等。若這樣的措施實行後,市民買樓才有信心,才放心,才能保證買到預期的單位。透過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可以對違法的發展商、地產代理起到阻嚇作用。我們認為,七年刑期相信可以起到阻嚇作用,但是500萬元的罰款則有商榷必要,因為現時的樓盤動輒數百萬,一二千萬的只算是「中價」,而出售「縮水樓」非法牟取的利潤則是以億元計,所以,對違法者的罰額大可提升,要真正罰到他們害怕,才能更有效阻止不法行為。
政府去年十月成立「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負責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工作的督導委員會,至今已召開了近二十次會議,已接近將一系列的規管建議歸納為報告,最快於日內提交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考慮,再以白紙草案方式諮詢公眾。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發展商賣樓手法近年引起爭議,醞釀一年的規管一手樓銷售諮詢文件將於日內出爐,料將包括公司高層需為下屬的虛假陳述銷售「上身」負刑責等。消息指,政府會在近日或在在下周三《施政報告》公布前拋出有關諮詢文件。地產建設商會炮轟當局早前成立的督導委員會,表面上是收集各界意見,但會上只得一名地產商代表,毫無還擊力,擔心當局矯枉過正。
消委會歡迎加強規管一手樓銷售
政府研究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安排的督導委員會提出建議,包括將發放虛假陳述列為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七年">規管一手樓銷售 建議虛假陳述列刑事
    【香港商報訊】記者吳嘉妍報道:立法會規管一手樓銷售督導委員會完成對監管一手樓銷售之建議,未來可能有新政策禁止發展商在公布價單前向買家收票;有代理認為,禁止提前收票將影響傭金收入。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廖毅然)自去年起,政府推出一系列壓抑樓市措施,包括征收額外印花稅及調低按揭貸款最高成數等,積極避免本地樓市價格不停暴漲。近日政府又再新增一招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手法,新世界發展(0017)董事總經理鄭家純指,把銷售手法制度化能保障消費者,但政府要詳細考慮執行上的細節。
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委員會,今日向運房局提交報告,建議若發展商在推售一手樓時,發放虛假或誤導資訊,要負上刑事責任,最多可監禁七年,罰款五百萬元,受法例規管的高層人員,包括發展商的董事、經理及秘書等,但受委托推售的地產代理則不在今次規管范圍。
圖:規管一手樓銷售安排的研究工作進入最後階段,擬規定售樓書須披露發展商委托的地產代理公司名稱
督導委員會在厘定規管一手樓銷售的罰則時,參考了五個海外國家的規管樓宇買賣法例,又借鑒本港數條類似的法例,包括《證券及期貨條例》,將建議針對不同的規違情況,引入「分級制」的罰則;其中,針對發展商在銷售過程中,若然發出失實或誤導資訊,公司某些高層可能會被判處入獄。
問及政府有意加強規管一手樓銷售,新世界發展董事總經理鄭家純表示原則上歡迎將銷售手法規范化,但叮囑政府要考慮清楚立法細節,尤其因其涉及刑事,例如那時是公司負責,那時是個人負責、是誰負責等。(鄧宗弘攝)
至於有消息指,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的討論中,建議限制指定代理才可參與銷售工作,他直言反對,並指限制指定代理行可以推銷一手樓,與限制指定發展商才可投得政府地皮無異,一手樓銷售的規管要慎重討論,也應該保持開放,不要任由代理界出現壟斷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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