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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老謀深算 剝奪業主管理權 @ 2023-05-07T08: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消委會 業主 管理費
概念:物業管理費
大部分業主每月都要為單位繳交管理費,但對管理費如何厘定、管理費是否用得其所未必了解。消委會研究發現,受訪業主每月管理費平均每月1,108元、每方尺2.7元,占受訪家庭收入的7.4%。消委會又抽查249個物業發展項目,發現有75%項目的管理公司與發展商有關連,或會有潛在利益沖突。有5個項目的住宅單位業權總數占整個項目不足一半,即是全部住宅業主同意也無法撤換管理公司。消委會建議增加物管信息透明,並鼓勵業主積極參與物管事宜。
消委會今日發表「創優增值 – 提升香港物業管理費的透明度和管治」的研究,范圍包括研究多份文件,檢視 249 份公契、2 份法定聲明和 50 份售樓說明書(2019年12月至2021年12月),分析30個物業發展項目的銷售資料;分析過去11年接獲物業管理694宗的投訴;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7月期間,向414個抽樣樓宇中的1,103位業主、96個業主組織和 22間物管公司進行調查,當中深入訪問20位業主、20個業主組織、2間物管公司、2個專業團體;以及審視澳洲、深圳、新加坡、台灣和英國的物管制度。究歸納出本港私人住宅樓宇管理費市場的 6 大問題及提出 8 項建議,以加強保障消費者權益。
消委會建議在《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或公契指引中引入條文,包括在售樓書披露發展商與首個物管公司的關系;在選擇物管公司或其他服務供應商時,須披露他們與擁有30%或更多業權份數的大業主之間的關系;當出現利益沖突情況時,發展商、擁有30%或更多業權份數的大業主,應作出利益申報;首個物管公司任期後,應采用招標方式招聘下一任物管公司。
消委會就私人住宅管理費及業權進行2年調查研究,發現過去近半數的物管投訴均與收費相關,研究並揭示6項與管理費及業權相關的問題,包括部分大廈由發展商持有大量業權,加上業權分配的透明度不足,令業主在成立法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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