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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欺詐案續審科技園總監認疏忽未拍攝水牌- 香港- 香港文匯網 @ 2022-05-12T04: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黎智英 科技園
概念:壹傳媒大樓 , 黎智英涉欺詐案科技園公司行政總
壹傳媒黎智英與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地契使用價值5.16億港元將軍澳工業村地段,並隱瞞業主香港科技園公司,令與黎智英相關的公司獲得租金利益,2人被控欺詐罪,案件今(11日)在區院續審。控方傳召2名曾到涉案處所巡查的科技園職員,他們皆指巡查時獲蘋果職員告知,當中的2樓至4樓不能入內,故只在該些樓層外圍觀望及拍照。
被告74歲黎智英和59歲黃偉強分別被控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和2016年1月1日至前年5月19日期間,向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村駿盈街8號的處所並非按1995年10月24日提案計畫書、科技園公司與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同日所訂的租契協議及於1999年5月25日所訂的租契第二附表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並以此意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沒有采取行動執行其在租契下的權利,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涉嫌違反租約,向科技園隱瞞容許力高顧問公司使用壹傳媒大樓,接收近1980萬元租金收入,二人各被控2項欺詐罪,案件今日(10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被告黎智英(74歲)和黃偉強(59歲)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們於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9日期間連同周達權及其他人科技園公司隱瞞將軍澳工業村駿盈街8號的處所,並非按與科技園公司所訂的租契第二附表及提案計畫書所指明的用途而使用,以圖詐騙而誘使科技園公司沒有采取行動執行其在租契下的權利,導致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或力高顧問有限公司獲得利益,或導致科技園公司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黎另被控於1998年4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從上述情況使用涉案處所。
黎智英黃偉強涉欺詐案續審 科技園CEO黃克強作供確認力高從未獲准使用蘋果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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