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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規管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不影響消費者- 信報網站hkej.com @ 2021-11-30T04: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鮑威爾 主席 提名 聯儲
概念:
報道引述人行指,使用「碼牌」或者打印封裝的二維碼的商戶,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例如微信及支付寶等,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但消費者日常支付不會受到影響,仍可以用掃瞄二維碼等方式付款,並無任何變化。至於商戶之前已使用經營收款碼收款,亦不會受影響。
周五(26日)一則「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於2022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引起廣泛關注。及後,官媒《證券時報》報道指,有關消息是誤讀;《財聯社》亦指央行新規並非對收款碼的商用完全禁止。
有消息指內地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於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但財聯社報道指,據了解人行新規並非對收款碼的商用完全禁止。通知明確強調了收款碼分為個人和經營用收款碼,經營用收款碼不在通知限制之列。其中,將受到約束的主要是個人靜態收款條碼。
據了解,此前一些商戶收款使用「碼牌」或者打印封裝的二維碼,此類「個人靜態收款條碼」收款安全性較低,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如微信、支付寶等)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另外,按照相關要求,不得通過個人收款條碼為具有明顯經營活動特征的個人提供經營活動相關收款服務。至於哪些用戶屬於「具有明顯經營特征」,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正在研究制定相關標准。
「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系誤讀 確有必要的靜態收款碼實行白名單管理
「不是微信、支付寶的收款碼不能用,是指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具有明顯的經營特征的收款行為。也就是說,從事金額比較大、交易頻繁的經營活動,應申請成為特約商戶並使用商戶收款碼,不能再使用個人收款碼進行收款。」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第一財經表示。
11月26日19點22分,上午這條消息的原作者北京日報客戶端發布更正稿件《微信支付寶收款碼禁止商用?澄清:個人收款碼規范,商戶收款不受影響》,寫道“11月26日上午,本端報道‘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後迅速更正為‘明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以新媒體已更正版本為准。”
中關村互聯網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網傳支付寶、微信支付收款碼被禁止商用系誤讀。監管部門並非規定微信、支付寶的收款碼不能用了,而是指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具有明顯的經營特征的收款行為。也就說,從事金額比較大、交易頻繁的經營活動,應申請成為特約商戶並使用商戶收款碼,不能再使用個人收款碼進行收款。
昨日一則「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於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刷屏。
26日下午,拉卡拉回復上述投資者提問時說,「按照收單業務規則,個人收款碼不符合監管要求,不能用於經營性收款,但市場上一直有大量商戶使用支付寶、微信個人收款碼進行收款。央行新規的執行,進一步明確個人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性收款,讓支付市場回歸四方支付的本質,將極大地提升公司的市場規模和份額」。
每經AI快訊,「支付寶、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將於明年3月1日起被禁止商用」的消息沖上熱搜。據了解,這實際上是誤解此前人民銀行發布的條碼支付監管新通知,該通知提出的監管要求並非完全限制個人靜態收款碼商用,而是提出「個人靜態收款條碼原則上禁止用於遠程非面對面收款,確有必要的實行白名單管理。」(上證報)
還有一個重要消息是,周五數字貨幣概念股暴漲,這源於一個消息「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不過,周末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表示該說法系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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