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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消費券|收$200手續費套現消費券$4800 Carousell商戶圖以八達通機違規助套現- 晴報- 家庭- 熱話 @ 2021-06-22T16: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消費券 八達通
概念:八達通套現消費券
【電子消費券/消費券/八達通/ALIPAYHK/WECHAT PAY HK/TAP & GO】政府今日(18日)公布電子消費券申請安排,焦點落在透過八達通申領。使用八達通人士必須在七個月內在合資格商戶消費4,000元,才可獲得第三期的1,000元,消息人士表示,政府不會限制最後一期1,000元的使用,即不限商戶及時間,除了可用於繳水電費等外,原來也可藉退回八達通卡「套現」。
被問到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的市民,可否在商店購物後退貨,或者領取消費券後退回八達通卡套現,甘志深指出,套現行為不值得鼓勵,亦不應該做,強調公司有恆常機制,可以監察商戶及用家有無不正常交易。
登記人只需如常將八達通卡放於商戶的讀寫器上拍卡,或透過「八達通」應用程式,使用八達通卡作網上付款,即可使用八達通卡內的消費券。跟八達通卡兼容的網上商戶,有HKTVMALL、百佳網上超級市場、友和YOHO等。
八達通公司曾表示,為協助中小企新商戶處理消費券付款,將於消費券計劃期間,如果商戶下載商用版八達通程式,可獲贈流動收款機,不用收取手續費。如該發帖文商戶是新商戶,最多可淨袋200元。
政府將向每名合資格市民派發5,000元電子消費券,7月4日登記、最快8月1日收到第一期消費券。然而登記尚未開始,便有人在二手拍賣平台「CAROUSELL」表示可助市民「套現」現金券,從中收取4%手續費。商戶稱會以八達通機收取價值5,000元的消費券,再向「買家」直接支付4,800元現金套現。當局提醒,私下買賣消費券對雙方都有風險,如發現不尋常交易會交由執法機構跟進。
政府推出的5,000元電子消費券,兩周後即下月4日開始接受登記,最快8月可經4間支付工具營運商—八達通、ALIPAYHK、WECHAT PAY HK及TAP & GO,領取首筆2,000元。當局為防市民套現或存入銀行作儲蓄,使用消費券時有諸多限制,例如禁止將消費券金額轉至電子錢包等,但網民似乎「不套不快」,紛紛在網上分享套現想法,希望「善用」手上突如其來的5,000元。
【5000元電子消費券/登記申請方法資格/套現】政府電子消費券計劃詳情終於公布,新來港人士及香港永久居民須符合2個條件才可以申請,7月4日起開始登記,而ALIPAYHK(支付寶)、八達通OCTOPUS、TAP & GO拍住賞及WECHAT PAY HONG KONG(微信支付)4個指定支付工具各有不同限制。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早(19日)出席電台節目時指,消費券計劃有彈性,希望盡量兼顧所有人需要,令市民「洗錢洗得開心」。他承認,透過退回八通達卡將最後一期八達通消費券「套現」,在技術上可行,但相信對市民誘因不大。
她提到,八達通已經表明領取消費券的用戶,不容許通過利用八達通錢包提現卡內款項,除非消費完5000元才解禁,避免市民套現。另外,八達通都會回顧市民過往的消費記錄,審視有否用於不適用計劃的地方。
對於有商戶聲稱可收取手續費替顧客套現八達通的消費券,王學玲提醒,私下買賣消費券對雙方都有風險,營辦商亦會監察交易紀錄,發現不尋常或故意合謀套配會通知當局,或將商戶列入黑名單,不可再參加消費券計劃,甚至交由執法機構跟進。
然而,政府近日已多次提醒,市民切勿合謀套現消費券,否則可能會違法。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早前提醒,私下買賣消費券對雙方都有風險,發現不尋常或故意合謀套現,或將商戶列入黑名單,甚至交由執法機構跟進。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亦指,若發現有人合謀套現消費券,不排除會按照法律作出追究,涉事商戶亦會被列入黑名單。
八達通第3期款項1,000元使用不受商戶及時間限制,除了可用於繳水電費等外,消息人士承認也可退回八達通卡「套現」,但認為要這樣做的人不多。至於一旦遺失八達通卡,可以上網報失,消息人士指根據八達通現有政策,需三小時後才生效,期間如有損失,卡主要自行承擔。
她直言不鼓勵市民將電子消費券套現,因現時4間儲值支付平台提供不同優惠,實際價值比5,000元的消費券更多,但對於有二手拍賣網站商戶聲稱可利用八達通機協助市民套現,她強調營辦商會監察交易紀錄,如發現有不尋常或故意合謀套配將會通知當局,或將商戶列入黑名單,使其不能再參加消費券計劃,甚至會交由執法機構跟進。
如何防止市民退貨套現,陳表示,市民消費後貨品不合心意欲退回無可厚非,不希望在此設關卡設限,除八達通以外,3個支付平台會直接退款致消費券消費券電子錢包,至於使用八達通付款者,商戶可決定退貨或退款,但指若出現特殊情況,不排除將相關商戶列入黑名單,如發現有人合謀套現消費券,不排除會按照法律作追究,又認為市民套現誘因不大,因其他范疇都需要花費金錢。
另外,市民如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最後一期的$1,000用途及時限將不受限,包括可用作交水電煤、隧道費等,甚至可以透過退卡套現。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承認理論上市民可將金額套現,但強調政府及八達通公司在技術上,有能力追查最後一期消費券的使用范圍,但因不希望施加復雜的條款為市民帶來麻煩。至於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則指,相信大部分市民仍然將該$1,000用於本地消費,套現誘因不大。
【5000元消費券】市民與商戶合謀套現消費券 或被列入黑名單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雖然八達通最後一期消費券不設用途及時限,但相信大部分市民仍會把金額用於本地消費;為防止有市民故意利用退貨條款把消費券套現,市民以消費券購物後退貨,會退回消費券而非現金,消費券使用期限若即將屆滿,會獲發一張特設的消費券,使用期限為1個月。
●【消費券】營辦商監察可疑交易 若涉套現或剔除商戶交執法部門(按這里)
將分三期發放消費券的八達通亦表示,如市民想用消費券購買較昂貴商品,可要求商戶分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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