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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財經】陳鉅源持星居留權辯方:在當地開戶普遍 @ 2014-06-19T19: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陳鉅源 證人 瑞銀
概念:戶口1080萬元 , 陳鉅源公司05年3月
張氏於早上確認,2005年6月第四被告,即新地執董陳鉅源的公司,要求新加坡瑞銀發出1,080萬元本票予第五被告,即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其後陳鉅源於2007年將多筆款項共約1,200萬元兌換成150萬美元,匯予關雄生友人於新加坡的戶口。另外,證人又確認,陳鉅源個人戶口於2008年4月收到第二被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一筆700萬元款項。
證人指出在05年6月24日,陳鉅源私人公司在瑞銀新加坡戶口,將1,080萬元資金轉移至在香港戶口,並通過該香港戶口購買一張總值1,080萬元的本票,收款人則為第五被告關雄生。而有關轉款的指示,是陳鉅源在6月22日發出。關雄生收到有關本票後,在6月27日存入北角城市恆生銀行分行。陳鉅源在同月29日,亦通過其在恆生及匯豐銀行戶口,向其私人公司戶口存入515.8萬元。
許仕仁涉貪案,今第27天在高院聆訊,第二名證人瑞銀訴訟及調查部董事張至賢作供,繼續講解陳鉅源控制的VILLALTA公司於05年第二季月結單戶口的情況。
證人又提及,07年陳鉅源及其公司的戶口紀錄顯示,陳鉅源先後向其公司新加坡瑞銀戶口存入多筆巨款,而該公司又向新加坡關雄生朋友投資公司的戶口,存入150多萬美元,相等於1200萬港元。
證人確認05年6月下旬,第4被告新地執董陳鉅源,曾從其公司的新加坡瑞銀戶口,匯出1080萬元到香港,用以開出本票予第5被告港交所前高層關雄生。
張至賢確認銀行其中一客戶是VILLALTA公司,於90年10月29日在瑞銀開立戶口,申請人是陳鉅源,通訊地址是在加拿大以及香港禮頓山。從文件顯示VILLALTA是陳夫婦持有。VILLALTA的授權簽署人除了陳氏夫婦外,另有陳鉅源的一對子女。
控方繼續傳召瑞士銀行香港分行職員張至賢作供,證實陳鉅源持有的投資公司,其瑞銀新加坡分行戶口,在2005年6月底通過外匯買賣、定期存款及短期貸款滾存資金,並將資金匯返香港,之後開出1080萬的本票給關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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