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此頁

熱門新聞

許仕仁透過陳鉅源關雄生受賄逾千萬 @ 2014-06-17T2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許仕仁
概念:1080萬元 , 2007年許仕仁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00016)高層涉貪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在庭上讀出第五被告港交所(00388)前高層關雄生的銀行戶口資料。
控方指,2005年6月有報道指,有「橋王」之稱的許仕仁是曾蔭權好友,上任政務司司長前,有立法會議員已質疑許仕仁為新地提供顧問服務,包括為西九項目提供意見,與郭氏家族有密切關系,又指許仕仁收取新地千萬元顧問費,認為許仕仁若重返政府,應該避嫌,不應參與西九發展計劃,並交代與新地之間的關系。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的懷疑貪污案續審,控方今日未有傳召證人,主控官上午在庭上讀出多份05年報章的報道,分別涉及2月和3月,時任特首董建華請辭的消息,當時已有傳媒報道,許仕仁是接任政務司司長的熱門人選。
控方根據銀行紀錄指,新地簽發多張支票予許仕仁名下的德福企業,金額由75萬至412.5萬元。控方指,款項是給予許仕仁作為擔任司長期間優待新地的「甜頭」。控方指,其中一張由財務公司發出的500萬元支票,背面寫上許仕仁的私人銀行戶口號碼。控方認為,銀行資料反映賄款流向。
新浪財經訊 6月17日消息,據經濟通通訊社報道,香港前政務司長許仕仁和新地大股東郭氏兄弟涉嫌貪賄案續審,控方在庭上讀出前港交所高層關雄生,在2005年6月底,即許仕仁上任政務司長前四日,多份銀行交易紀錄,證明他分八次匯款共850萬元給許仕仁,其中包括多張有關雄生簽名支票,背後寫有許仕仁的個人銀行戶口號碼。
【NOW新聞台】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管理層的案件,控方開始傳召證人作供。主控官在庭上讀出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在許仕仁卸任政務司司長時的嘉許信,曾蔭權盛贊許仕仁忠誠和無私,成功令西九計劃再開展。
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到法院應訊,主控官提到許仕仁 2005 年任司長時,指自己沒有向郭氏提供過西九意見,沒有利益沖突,但事實是他當時收了新地逾千萬元,質疑許仕仁是欺騙同事及公眾,控方又提到許仕仁 2007 年的記事簿, 6 月 1 日仍是司長,記事簿寫上 T KWOK 和 WKCD ,控方指是有關郭炳江和西九, 7 月卸任司長做行會成員後,記事簿上仍然見到郭氏, 8 月底他分別和郭炳江及郭炳湘會面,到 9 月 12 日當時司長唐英年主持西九記者會當日,許仕仁記事簿有三個項目與立法會、記者會和西九有關,第二天就和陳鉅源見面,到 9 月 22 日,許仕仁再和郭炳江見面,郭炳聯同日記事簿亦提到和郭炳江吃飯,邀請了許仕仁,到 11 月許仕仁又和郭炳江會面,控方指這天陳鉅源將 1200 萬元匯到新加坡。
許仕仁案控方宣讀曾蔭權嘉許信
(南早中文網訊)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鴻基地產集團高層涉嫌貪污案今日(6月10日)進入第四天,控方終於完成開案陳詞,明天將傳召控方證人。主控官指出,許仕仁是新地集團的「內鬼」,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向許仕仁支付超過400萬的顧問費,但這筆款項實際是要向當時即將成為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提供賄款。許仕仁還涉嫌在西九龍和馬灣等大型工程上,為新地提供意見,並瞞報利益沖突。
許仕仁案控方宣讀證人供詞
控方昨早另在庭上宣讀多份2005年的本地剪報,指當年傳媒已發現許仕仁與新鴻基關系密切,又懷疑許仕仁已收取新鴻基逾1000萬元利益,憂慮會出現私相授受情況。不過許仕仁與新鴻基先後否認事件,形容報刊報導不實。
控方指出,許仕仁早於05年4月2日被電視台記者追問是否為下任政務司司長時沒有回應。控方形容,4月對被告來說是十分繁忙,4月6日郭炳江支付500萬元,郭氏兄弟支付137萬5千元為許交租,4月9日郭炳聯在日志記下致電許,4月19日支付412萬5千元特別花紅。
中評社香港6月17日電/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昨續訊,控方呈上5間銀行保留的交易紀錄,證明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曾於2005年6月開出一張400萬元支票,支付給新地老臣子陳鉅源控制的海外公司,而陳鉅源亦曾授權女兒由他與妻子的聯名戶口開出5張支票,存入其海外公司,海外公司亦將合共1,080萬元以本票形式支付給許仕仁的好友關雄生。法官提醒陪審團,控方在開案陳詞期間展示的款項流向表及時序表,只為協助陪審團明白控方的指控,圖表內的資料並不是證供,這些資料必須來自真正的證據。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貪案,控方昨呈五家銀行交易記錄,證明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曾於○五年六月開出一張四百萬元支票,支付給新地老臣子陳鉅源控制的海外公司,而陳亦曾授權女兒,由他與妻子的聯名戶口開出五張支票,存入其海外公司,海外公司亦將合共一千零八十萬元以本票支付給許仕仁的好友關雄生。
許仕仁涉貪案,控方今第四天進行開案陳詞。控方向陪審員講解,郭炳江透過公司旗下公司把1080萬元轉入新地老臣子、被告之一陳鉅源的離岸公司,再輾轉存入另一名被告關雄生的戶口,再由關雄生分7次以現金、支票及本票存給許仕仁。
許仕仁案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昨向陪審團宣讀於○五年三月至七月的多份剪報,指許仕仁上任後在記者會強調,自己向新地提供顧問服務時,並無牽涉西九龍文化發展區項目,許仕仁被質疑收取高達一千萬元的酬金時,許於報道中否認說法。

流動版 | 完全版
論壇守則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網頁指南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
免責聲明 : 88iv設立此一網站,旨在以最快捷的方式為公眾人士提供清楚準確的最新資料,但在整理資料及編寫程式時或會有無心之失。故88iv特此聲明,此一網站所載的資料如有任何不確之處、遺漏或誤植錯字,並引致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虧損,88iv概不負責,亦不會作出任何賠償(不論根據侵權法、合約或其他規定亦然)。此外,88iv並不保證本網站所載的資料乃屬正確無誤及完整無缺,亦不擔保可以及時將資料上網及內容適合有關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