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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官商勾結新地用10戶口送錢請許仕仁當朝中門神 @ 2014-06-06T13: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許仕仁
概念:2450萬元郭炳聯 , 許仕仁2005年6月30日
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與新地高層涉嫌貪污賄賂案,幾經轉折後,昨日正式開審。主控官在開案陳詞提到,許仕仁於05年出任政務司長前,涉嫌收受3筆秘密款項,共逾1,700萬元,即使宣誓就任當天早上,銀行戶口仍然收取470萬巨款。另於07年任行會成員期間,涉收取1,100萬元。主控官形容他因貪圖私人享樂,濫用職權收取巨款,更相信款項是由其余4名被告所付。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懷疑貪污案,上午續審,繼續由主控官作開案陳詞,提及在05年6月許仕仁就任政務司司長前數日,與新地就他居住的禮頓山相連單位簽署新租約,30個月租金合共480萬元,許仕仁以市價支付租金,但實際上郭炳江同時期卻向許仕仁支付了480萬,主控官說,身為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其實是新地的人。
控方指出,前特首董建華於零五年三月辭職,當時盛傳許仕仁會出任政務司司長,而各大報章亦有作出大篇幅報道。控方指出,次被告郭炳江以現金支票方式支付予許五百萬元,因他知道許當時即將出任政務司司長,旨在令新地於政府內有一代表,成為新地在政府內的線眼,因此控方指郭炳江所支付的款項屬於賄款。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串同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人貪污一案,控方昨正式宣讀開案陳詞,指許仕仁出任公職期間濫用職權及隱瞞利益沖突,獲免費租住新地旗下豪宅禮頓山及新地旗下財務公司三百萬元貸款,並收受郭炳江及郭炳聯二千八百萬元巨款,許甚至在他宣誓就任政務司司長的五個小時前,仍然有四百七十萬元秘密存入他的銀行戶口。
主控官又說,第二被告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在05及07年許仕仁上任政務司長及行會成員前後,分別向他提供3筆款項,總數超過2400萬元。而第三被告郭炳聯亦有份提供利益,以虛假文件掩飾約410萬予許仕仁的真正原因。
本案五名被告包括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六十六歲)、新地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江(六十一歲)及郭炳聯(五十九歲)兄弟、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六十六歲)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六十三歲),他們被控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等共八罪,控罪指他們在○○至○七年,即許仕仁先後擔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政務司司長及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等公職期間,串謀讓許收受現金饋贈、貸款及免租入住禮頓山豪宅等利益,以換取許在公職上優待新地。郭炳江昨日被問及會否出席六四燭光晚會時指,尚要閱覽很多文件,故不出席,但稱「咁快就廿五年!」
【NOW新聞台】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郭氏兄弟涉貪案正式開審。控方作開案陳詞時,披露了郭氏兄弟是如何透過迂回途徑,支付款項給許仕仁。控方指出,許仕仁2005年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後的數個月,四次收取了神秘款項,在他宣誓當日的早上就收到850萬。
新地(00016.HK)郭氏兄弟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貪污案今正式開審,主控官下午於開案陳詞中表示,許仕仁於任職積金局行政總裁期間,獲新地提供免費入住禮頓山相連單位,以及接受新地附屬公司兩筆無抵押貸款。主控官並指,許氏涉嫌刻意隱瞞與新地的關系,於積金局續租新地旗下國金中心寫字樓的投票中涉利益沖突。
為何郭炳江及郭炳聯等人要向許仕仁支付巨額金額,主控官指出郭炳江等人是希望許仕仁可成新地的線眼。因為許仕仁擔任政務司司長在政府決策上,具有影響力,日後可以讓新地得益。事實上在05年春天,本港出現政治危機,時任行政長官的董建華在3月10日辭職,當時擔任政務司司長的曾蔭權,已被視為接任人。而當時仍為新地顧問的許仕仁,則被視為下任政務司司長的熱門,結果新地與許仕仁的顧問合約,在05年3月完結。
控方質疑,郭氏為何要向即將被委任為政務司司長的許仕仁多次提供巨額款項。控方認為,許仕仁作為政務司司長,在香港政府中擔任極重要的職位,將接觸不少與新地相關的高度機密資訊。
控方指出,在2005年2月底和3月初,已有傳媒報道,許仕仁是政務司司長候選人,許仕仁當時與新地簽署的顧問合約,也隨之終止。但控方指出,在2005年6月30日,許仕仁獲委任為政務司司長前兩個月,他從新地收取第一筆秘密款項約500萬元,另一筆800多萬元秘密存款,更是許仕仁獲委任為政務司司長前4天存入其戶口;許仕仁在6月30日宣誓就職當日,再收取470萬元秘密款項,上述3筆秘密款項共涉1760萬元。
核心提示:代表律政司出任主控官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日宣讀開案陳辭時,直指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涉嫌先後於2005年4月和6月,以及2007年向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支付了500萬元、850萬元和1,100萬元,即前後合共向許提供了2,400多萬元。DAVID PERRY解釋,由於郭炳江當時認為許仕仁將會出任政務司司長,故希望讓其成為新鴻基地產在政府內的「線眼」,掌握政府的機密文件,隨時向新地報告,並影響政府制訂對新地有利的政策。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郭氏兄弟的懷疑貪污案,主控官在開案陳詞中提到,許仕仁涉嫌在擔任積金局行政總裁期間,隱瞞免租入住禮頓山相連單位、與新地及郭氏兄弟洽談顧問合約,以及接受新地附屬的財務公司兩筆無抵押貸款。
核心提示:轟動全城的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與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等五人涉貪案,昨日踏入第17日審訊,終於正式開審。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進行開案陳詞,揭開許仕仁與新地利益輸送鏈的神秘面紗。控方指出,許仕仁與郭氏兄弟關系密切,許仕仁作為特區政府第二號人物,竟貪圖享樂,以權謀私,收受新地超過2,800萬港元賄款,又披露許仕仁2005年6月30日下午被國務院任命為政務司司長,但當日早上約9時已有470萬元賄款存入其銀行戶口內,指摘他本應為公職人員的表率,但事與願違,最終為一己私利而盡毀公眾的信任。
中新網6月6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被稱為「香港史上最大貪污案」的香港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貪污案5日終正式開審,先由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宣讀開案陳詞。控方指,許仕仁出任公職期間濫用職權及隱瞞利益沖突,獲免費租住新鴻基地產旗下豪宅禮頓山及新地旗下財務公司約500萬元(港幣,下同)貸款,並收受新鴻基地產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兩兄弟合共2800萬元巨款。其中,在許宣誓就任政務司司長的5個小時前,已經有470萬元秘密存入他的銀行戶口。
案中五名被告依次為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66歲)、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總經理郭炳江(63歲)、郭炳聯(62歲)、新地執行董事陳巨源(67歲)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3歲),各人共被控8項罪。5人分別以2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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