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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放寬印花稅換樓期限長實不會因此加快推盤 @ 2014-05-14T00: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換樓 陳家強
概念:政府放寬雙倍印花稅換樓期限
陳家強又表示,於不影響「辣招」成效之情況下,對《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作出修訂。放寬雙倍印花稅(DSD)換樓計算期限,將六個月換樓期,由購入新置物業買賣協議的日期起計,改為由簽署售賣轉易契日期,即完成交易日起計,以照顧換樓人士,包括購置樓花的人士需要。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宣布,放寬雙倍印花稅的換樓期限,及對住宅物業連車位的豁免安排。
消息指政府或會放寬雙倍印花稅(DSD)6個月的換樓期限,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13日)下午將出席立法會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屆時將會交代有關事宜。有分析認為放寬換樓期限可增加新盤換樓彈性,對樓市有一定驚喜。
消息指,政府有意放寬「雙倍印花稅」的「樓換樓」期限,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明日將在立法會交代。
港府為盡快通過《印花稅條例草案》,考慮多個方案,包括放寬雙倍印花稅換樓期限,及在延長一手樓花換樓期上有所讓步。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將到立法會交代。陳家強 今到立會交代政府放寬換樓...
政府宣布放寬雙倍印花稅的換樓期限,及對住宅物業連車位的豁免安排。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不代表政府有任何松懈,政府會在條例實施後1年內檢討。
政府宣布,放寬雙倍印花稅的換樓期限,及對住宅物業連車位的豁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表示,兩項調控修訂屬技術性,亦符合政策原意。他相信,樓換摟的香港居民可以受惠。
《經濟通通訊社13日專訊》政府提出修訂雙倍印花稅(DSD)的換樓期限,以及豁免於一張買賣合約內購入一個車位的DSD,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於會後強調,兩項修訂不會影響政府打擊炒樓的決心,政府將不會松懈,密切監察本港樓市的發展,並會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以助維持樓市穩定及健康發展。他認為,目前難以確定有多少市民可受惠於有關修訂,而措施僅為協助本地居民樓換樓,而免受額外印花稅的影響,以助市民置業。
【本報訊】為緩和樓市供求失衡,政府急於覓地建樓增供應之外,更有意催谷一手供應。消息指,政府擬放寬雙倍印花稅(DSD)換樓計算期限,將六個月換樓期延至樓花收樓後才開始計算。一旦草案獲修訂,除刺激業主換樓意欲之余,亦協助發展商積極散貨,加快沽售樓花步伐,有「明益」發展商之嫌。現時,待批樓花超過6,700伙,連同舊契物業等,受惠樓花達一萬伙。據了解,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將到立法會交代有關修訂。
政府訊息人士昨表示,立法會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早前邀請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出席會議,局長欣然應邀出席,並指政府就放寬換樓期限的立場早前亦已於檔案中提及,現時還是在雙方討論內容的階段,強調政府一貫立場並非取消辣稅,今次微調亦未違反立法原意;陳家強今日出席草案委員會主要聽取意見,未有聽聞有任何公布。不過,訊息人士亦留了伏筆:但最後局長會講咩我又好難揣測。
陳家強到立法會出席修訂《印花稅草案》條例的委員會時表示,計劃把原本對有樓在手的市民在換樓時的印花稅豁免規定,由在買樓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6個月內出售舊有物業,才可以獲豁免雙倍印花稅(DSD),改為簽訂正式買賣合約才計算豁免期,令市民至少可以多一至兩個月時間換樓而毋須繳雙倍印花稅。如果市民換樓是買樓花,就會至樓花落成「交吉」後,才開始計算6個月期限。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去年二月推出雙倍印花稅(DSD),針對非住宅物業和第二套房的炒賣,商界議員反應強烈,並提出多項修訂。據了解,針對議員建議,政府正研究多項放寬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放寬豁免換樓客的六個月換樓期計算。尤其在購買樓花方面,當局考慮將六個月換樓計算期限,由單位取得入伙紙才開始;以現時樓花預售期最長三十個月計,即最高可達三十六個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會出席法案委員會會議,交代政府傾向。港府消息人士強調,政府未有最終決定,亦不會中門大開,任由炒風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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