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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加:同股同權非普世價值港交所架構獲豁免 @ 2014-04-08T1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李小加 同股同權
概念:同股同權非普世價值港交所
《星島日報》報導,阿里聲言放棄來港上市,李小加說不等於同股同權的諮詢要停下來。他在網志提出,「核心價值一定包括同股同權嗎?」。他認為同股同權本身在香港並不是普世真理。首先,港交所本身就被豁免這一原則,無論香港政府是否擁有港交所的股權,政府均有權在香港交易所董事會中任命12位非執行董事中的6位,並任命董事會主席。
據香港文匯報報導,港交所(0388)行政總裁李小加昨日在網志發表評論,指雖然阿里巴巴已選擇赴美上市,但有關問題尤在。他質疑被部分人奉為核心價值的同股同權,在港其實沒有被絕對執行,例如港交所本身就被豁免這一原則,當然因為港府要維護公眾利益,故港交所能夠獲豁免,而同股同權也只是保護投資者的其中一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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