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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價搬屋6001變6000 @ 2014-03-18T23: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搬運公司
概念:搬運公司坐地起價 , 搬屋公司濫收費用投訴增三成
【NOW新聞台】消委會去年收到22宗有關搬運公司的投訴,超過一半涉及臨時加價或濫收費用,較前年上升三成。消委會呼吁消費者聘用搬運公司前,要白紙黑字列明收費清單,不要依賴口頭承諾。
消委會去年接獲22宗有關本地搬運服務的投訴,較前年增加三成,當中有13宗涉臨時加價或濫收費用。其中一宗個案,女事主致電一間搬運公司預約服務,對方聲稱全包價為600元,但搬運當天,大部分物品搬上貨車之後,負責人突然指物品較簽署的運貨清單為多,要將運費加至6000元,工人亦口出惡言。事主之後報警,公司最終將運費減至1800元。另外,有投訴人指,曾找一間搬運公司報價,但實際到場搬運的是另一間公司,費用亦臨場由900元增加至6000元。消委會批評,部分業界是害群之馬,經營手法惡劣,包括隱藏或遺漏重要資料,如計價標准或附加費。消委會提醒市民,搬運協議必須白紙黑字訂明,搬運清單要包含全部物品,及了解計算價錢的准則。消委會又警告,有關行為可能已觸犯《商品說明條例》。
搬屋公司慣以口頭定價,背後卻隱藏附加費易引起爭拗。消委會去年接獲22宗涉本地搬運服務投訴,當中13宗涉及臨時加價或濫收費用,較2012年10宗投訴增加30%。有投訴個案最初報價600元,當物品全數搬上車後即「坐地起價」加價10倍。
此外,消委會去年接獲22宗搬運服務投訴,較上年增加三成,其中13宗是臨時加價或濫收費用,甚至坐地起價十倍。其中一宗搬家個案搬運公司報價600元,但當大部分家具及物品搬上貨車後,負責人突然指物品較運貨清單多,要求加價至6,000元,事主不服報警,經多番爭拗後,投訴人最終還要支付1,800元。另一宗類似個案亦是最初報價900百元,但搬屋當日,變成另一間搬運公司上門,同樣先將家具搬上車後,便臨時加價至6,000元,投訴人無奈被迫付款。
搬屋是家庭大事,往往折騰數星期,如遇到差劣的搬運公司,可能惹來一肚氣。消委會去年收到22宗搬運服務的投訴,當中過半數涉及臨時加價或濫收費用,較2012年10宗投訴增加30%。有投訴人最初獲搬運公司報價600元,強調是「全包價」;但當所有家具都搬上貨車後,對方卻「獅子開大口」索價九倍之多!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系小組主席許敬文提醒市民,若發現服務價格超乎尋常的廉宜,就要格外留神。
    【香港商報訊】記者呂文蕙報道:不少市民搬屋時都會委托搬運公司運送家具,但消委會去年接獲22宗有關本地搬運服務的投訴,較上年增加三成,當中六成投訴牽涉臨時加價或濫收費用的問題;有投訴人被坐地起價10倍。消委會指,有關經營手法可能已觸犯新修訂的《商品說明條例》,建議消費者委托搬運公司前,先征詢親友意見,並選擇信譽良好的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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