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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與證監會達成協議向國美賠償4.2億港元 @ 2014-03-12T08: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黃光裕 向國美 賠償
概念:黃光裕與證監會達成協議向國美賠償 , 國美前主席違反董事責任賠償4億元
【本報訊】證監會宣布,就前中國首富黃光裕違反董事責任一事,達成和解協議。作為國美(493)大股東的黃光裕及其妻子杜鵑,需向國美賠償4.2億元,創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有史以來最高個人罰額。不過,市場人士質疑身為國美大股東的黃光裕,向公司賠償並不合理,「等於自己賠錢畀自己」。
新浪財經訊 3月11日消息,據財華社報道,證監會公布,與國美電器(00493)前主席黃光裕及其妻子兼國美前董事杜鵑達成協議,黃光裕及杜鵑同意向國美賠償4.2億元,以就他們違反作為國美董事的責任作出補救,並解決證監會就該公司的若干股份購回所展開的法律行動。
香港證監會11日公告,國美電器(00493-HK)前董事會主席黃光裕及其妻子杜鵑與證監會達成協議,同意向國美電器賠償4.2億港元,以補償他們違反董事責任給股東帶來的損失。
證監發言人指,該筆賠償是在《證券及期貨條例》213條下,就關於股份購回問題采取法律行動後,最大額的個人賠償。而金額相當於黃光裕向國美出售股份所獲得的收益,連同累計利息和計及國美損失等。
香港證監會11日發布公告,國美電器前主席黃光裕、國美電器前董事杜鵑(黃光裕之妻)已與香港證監會達成協議。兩人同意向國美賠償4.2億港元,以補救兩人違反國美董事責任的行為。根據該項經調解後達成的協議,黃及杜兩人亦同意采取多項補救措施,以全面及最終解決證監會所展開的法律程序。假如若干補救措施得以完成,香港證監會便會擱置其法律程序,並且不會再就本案采取進一步行動。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香港證監會」)昨日(3月11日)稱,已和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00493.HK)前主席黃光裕及其妻子杜娟達成協議,黃光裕夫婦同意向國美賠償4.2億港元,香港證監會則擱置針對黃氏夫婦的法律行動。
長江商報消息 據新華社電香港證監會11日發布公告表示,國美電器前董事會主席黃光裕及其妻子即國美前董事杜鵑與香港證監會達成協議,同意向國美賠償4.2億港元,以補償他們違反董事責任給股東帶來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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