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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證券案處罰決定正式公布四責任人終身禁入 @ 2013-11-18T08: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光大證券 事件
概念:2013年8月18日證監會 , 光大證券2013年8月16日
    根據公告披露的行政處罰書內容,光大證券在「8.16」事件中進行ETF套利交易時,因程序錯誤,其所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統以234億元的巨量資金申購180ETF成分股,實際成交72.7億元,這一信息為內幕信息。光大證券在8月16日下午將所持股票轉換為180ETF和50ETF並賣出的行為和2013年8月16日下午賣出股指期貨空頭合約IF1309、IF1312共計6240張的行為,構成內幕交易行為。徐浩明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為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光大證券昨晚發布公告稱,已收到證監會處罰書,證監會決定沒收光大證券ETF內幕交易違法所得1307.08萬元,並處以違法所得5倍罰款;沒收股指期貨內幕交易違法所得7414.35萬元,並處以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上述兩項罰沒款共計5.23億元。
三季報顯示,受到「8·16烏龍指」事件的影響,光大證券損失慘重。光大證券期末總資產為531.34億元,同比減少了8.95%。前三季度營業收入為29 .67億元,同比僅增長4 .41%,淨利潤則為5 .10億元,同比大幅下滑了46.82%———在19家上市券商當中,僅有光大證券淨利潤同比出現了下滑。光大證券預計,公司「8·16事件」的負面影響還在持續,可能導致2013年度累計淨利潤為虧損或者與上年相比發生大幅度下降。
新華視點【光大證券因“8.16事件”被罰5.23億元】光大證券15日發布公告稱,已於11月14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8.16事件”被罰沒5.23億元。同日,證監會決定內幕交易行為相關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為終身證券市場禁入者、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趙曉輝
【深圳商報訊】光大證券昨日晚間公告稱,2013年11月14日公司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光大證券因「8·16事件」涉嫌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作出處罰決定。根據處罰內容,光大證券共計被罰款5.23億元,相關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等每人合計罰款60萬元,同時該四人為終身證券市場禁入者、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光大證券因「8.16烏龍事件」被罰5.23億元
光大證券烏龍事件被罰5.23億元
原標題:光大證券異常交易被罰五億元
11月15日消息一覽:光大證券因8·16事件被罰5.23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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