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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社長總編輯和副社長被免職 @ 2013-11-01T18: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新快報 總編輯 記者
概念:新快報社長副總編輯免職 ,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吊銷新聞記者證
廣東省政府下令吊銷《新快報》記者陳永洲的記者證,並全面整頓《新快報》。
核心提示:因為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失實報道事件,11月1日下午,羊城晚報報業集團決定免去《新快報》社長、總編輯李宜航和副總編輯馬東瑾的職務。陳永洲是《新快報》經濟部記者。10月18日被湖南長沙警方從廣州帶走。10月23日至10月24日,《新快報》先後以「請放人」、「再請放人」為題在顯要版面刊發文章,要求長沙警方釋放陳永洲。
其中,《朝日新聞》記者周五(10月25日)從廣東珠海發出的報道稱,發行量約113萬份的《新快報》是核查了陳永洲的報道基本屬實後才發表的,《朝日新聞》引述一名中國記者的分析說,習近平政權加強報道和網絡言論控制的大局下,公安當局得到容易打擊記者的環境。
央廣網廣州10月31日消息(記者劉樂)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今天(31日)做出查處決定,給予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吊銷新聞記者證的行政處罰,責成羊城晚報報業集團對新快報社進行全面整頓。
據中央社報導,吳釗燮透過新聞稿指出,中共當局近來任意解聘北大教授夏業良、中國廣東「新快報」2名記者接連因為不同原因遭到逮捕。
記者的職務行為是否適用〝損害商業信譽罪〞、是否可以越過其單位直接對本人進行拘捕等問題引發熱議。《新快報》22日已將此事告知中國記協,中國記協隨後從湖南、廣東兩地宣傳部門了解了相關情況,並已介入調查。暨南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曾任廣東省新聞工作者協會主席的范以錦強調不能〝先抓後審〞。
2013年10月23日,新華網 (記者丁文傑 劉良恆 詹奕嘉 羅爭光)【長沙警方披露刑拘《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原因】:23日,「《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一事備受關注。記者的職務行為是否適用「損害商業信譽罪」、是否可以越過其單位直接對本人進行拘捕等問題引發熱議。長沙市公安局稱,2013年9月17日,長沙市公安局聘請湖南笛揚司法鑒定所對中聯重科因廣東新快報社及其記者陳永洲等人發表的18篇文章所造成的損失情況進行鑒定。經市公安局執法監督支隊審核,認定嫌疑人陳永洲捏造並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中聯重科的商業信譽,給中聯重科造成重大損失,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之規定,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於10月19日批准對犯罪嫌疑人陳永洲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22號晚,湖南長沙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宣稱,廣東省《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在10月19號被刑事拘留。23號,《新快報》在頭版以「請放人」對此吶喊。請聽本台記者的采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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