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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記者承認收錢發詆毀報道 @ 2013-10-27T0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記者 陳永洲 新快報 放人
概念:記者陳永洲報道中聯重科
【新唐人2013年10月26日訊】大陸《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揭發上市公司中聯重科內幕遭跨省刑拘,引發國際媒體的關注。《新快報》也因此在頭條刊出「請放人」「再請放人」的消息。但是央視的《朝聞天下》卻報導稱,陳永洲已經認罪,自稱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失實報導,引發網民質疑。
陳永洲,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學畢業後,進入新快報社擔任記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陳永洲受人指使,根據他人提供的現成材料,在未經核實、也未采訪中聯重科的情況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觀臆斷,編造中聯重科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畸形行銷、銷售和財務造假等問題,在新快報連續發表署名文章十余篇,被網絡大量轉載,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遭長沙警方跨省刑拘案,「新快報」昨天再以頭版下標「再請放人」,第二天呼吁釋放陳永洲,「新京報」、「南方都市報」等陸媒以社論聲援,痛斥警察濫權。中國記協昨天聲明,希望湖南方面能做出有司法依據、令人信服的說明。
繼廣東《新快報》記者劉虎因實名舉報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誹謗罪刑事拘留後,該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亦遭長沙警方拘捕,並處以刑事拘留。《新快報》在今日頭版,以「我們要吶喊-請放人」為題,指陳永洲因報道了中聯重科的財務問題,上星期五被長沙警方跨省帶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
長沙警方前晚在微博公布,上周六刑事拘留陳永洲,指他「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由於內地最近已接連拘捕多名維權人士及網絡名人,加上陳永洲秘密被捕,更惹外界質疑當局進一步收緊社會言論。《新快報》當晚立即表態,稱會采取法律行動,維護記者的正當采訪權益,該報昨天更在頭版刊出《請放人》的評論文章,稱「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強調陳永洲有關中聯重科的15篇報道,是該報的正常新聞報道,媒體是有職責監督問題,陳永洲只是正常履行職責;有關的15篇報道中僅有一處錯誤,就是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寫成「廣告費5.13億」。
【晴報專訊】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發表多篇報道,揭露在港上市的國企中聯重科涉財務造假,遭湖南長沙警方以「損害商業信譽罪」跨省拘捕。輿論嘩然,《新快報》昨頭版刊發聲明,「請放人」,說「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新快報》昨日的頭版以「請放人」為題刊文,呼吁長沙警方釋放該報記者陳永洲。《新快報》指出,今年5月27日,《新快報》刊發了陳永洲采寫的《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一文。有關報道發出後,高輝自7月中旬起在微博連續發文中傷《新快報》及陳永洲,並將陳永洲的記者證及身份信息在網絡上公開。《新快報》及陳永洲隨後以此向廣州市天河區法院提起名譽權糾紛訴訟。
廣東《新快報》昨日再以頭版大字「再請放人」,要求長沙警方釋放所屬記者陳永洲,強調「一切在法律框架下解決,不能先抓後審,再請放人」。針對長沙市公安局認定陳永洲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等罪,《新快報》就強調,陳永洲的報道屬於正常職務行為,報社認真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15篇批評報道中,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
據新快報報道,23日上午,長沙市公安局向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是因為,經調查,從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該報及其記者陳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捏造虛假事實,通過其媒體平台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陳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聯重科曾就此事專門派員前往新快報社進行溝通,要求其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了解真實情況,停止捏造、污蔑和詆毀行為。但新快報社及陳永洲不顧中聯重科的要求,仍然繼續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
新快報連續兩天在頭版以「請放人」以及「再請放人」的標題刊登評論,要求長沙當局釋放記者陳永洲。陳永洲早前因為報導湖南企業中聯重科
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刑事拘留。10月23日《新快報》在頭版頭條位置發表文章《請放人》:“各位讀者,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道了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然後他就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對此,我們要吶喊——請放人。”同一天的《法制晚報》報道,中國記協表示已關注這一事件,堅決維護記者正常的采訪;長沙市公安局宣傳處處長向波也表示,案件正在調查,會盡快向社會提供情況說明。
內地新聞界發生罕見事件。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湖南上市公司中聯重科(1157)財務問題,日前被長沙警方跨省刑事拘捕,罪名是「損害商業信譽」。《新快報》昨在頭版怒吼吶喊,用「請放人」三個大字示威,引內地同業共鳴,媒體和法律界紛發聲明支持《新快報》和記者維權;全國記協也罕有出聲吁維護記者權益。中聯重科股價昨在中港兩地大跌。
新華社「中國網事」報導引述長沙市公安局指出,近一年來,「新快報」及其記者陳永洲未到中聯重科實地調查,也未核實,發表十八篇負面文章。今年六月,中聯重科曾派員前往新快報溝通,要求到中聯重科實地調查,但「新快報」仍繼續刊登報導。
廣東《新快報》今(23)日在頭版刊登了「請放人」的報導,指報社記者陳永洲因為揭露中聯重科的財務問題,被湖南長沙警方逮捕。《新快報》表示,已仔細核查過陳永洲對中聯重科的15篇批評報導,僅有的謬誤在於「將『廣告費及招待費5.13億』錯寫成了『廣告費5.13億』」,並強調「敝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就記者陳永洲被抓一事,廣東《新快報》10月23日發出請放人的新聞後,於24日再以頭版頭條刊登「再請放人」的呼吁,引發民眾強烈反響。有民眾稱:「我覺得記者對中聯重科進行報道是職務行為,如果有偏頗也應由報社進行處理,而長沙警方直接刑拘報道的記者,明顯是對公眾輿論權的踐踏。」
10月23日,廣州媒體《新快報》頭版以《請放人》為題,向長沙公安「宣戰」,並附兩版報道披露該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公安跨省刑拘過程。報紙出街後得到報界、法律界及網友、大V廣泛聲援。 《新快報》稱陳被刑拘禍起其披露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的一系列報道,分析人士稱,抓人讓中聯重科和長沙警方都陷入了巨大的麻煩中。目前,長沙警方已經認定陳捏造中聯重科「國資流失」「私有化」等三項事實。 撰文/記者 陳細英 黃周穎
如,你是個記者,寫了些批評某公司的報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請你不要激動。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現在,我們新快報的記者陳永洲,不幸成為了那個倒霉的家伙。」《新快報》頭版昨日以加粗字體「請放人」為題刊發聲明,呼吁長沙警方立即釋放陳永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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