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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報記者認罪收錢發假消息詆毀重科 @ 2013-10-26T1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新快報 記者 陳永洲 失實
概念:收錢發失實報道 ,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
【文匯網訊】據10月26日早間央視《朝聞天下》報道,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自稱受人指使收人錢財,發表失實報道。陳永洲向民警坦承,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的名利,他受人指使, 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的大量失實報道,致其聲譽嚴重受損。陳永洲對自己的犯罪事實進行了供認並深刻悔罪。
警方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陳永洲,男,1986年8月出生,2009年大學畢業後進入新快報社擔任記者至今。自2012年9月29日至2013年8月8日,陳永洲受人指使,根據他人提供的現成材料,在未經核實、也未對中聯重科進行調查采訪的情況下,按照自己的分析和主觀臆斷,編造中聯重科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畸形營銷、銷售和財務造假等問題,在新快報連續發表署名文章10余篇,被互聯網大量轉載,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
23日上午,長沙市公安局向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表示,之所以刑拘《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是因為,經調查,從2012年9月26日至2013年8月8日,該報及其記者陳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捏造虛假事實,通過其媒體平台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陳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2013年6月,中聯重科曾就此事專門派員前往新快報社進行溝通,要求其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了解真實情況,停止捏造、污蔑和詆毀行為。但新快報社及陳永洲不顧中聯重科的要求,仍然繼續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
「報道是失實還是沒有失實?警方向報道方新快報調查了嗎?即便失實就能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嗎?每年因各種原因失實的報道不少,要抓多少人啊!記者還有安全感嗎?」
因為采寫負面報道而突然失去自由,陳永洲的遭遇讓記者同行們紛紛表示齒冷。知名媒體人西門不暗昨日在微博上寫道:「支持新快報在記者被刑拘後的反應。記者做報道,要面臨刑拘的危險,這個社會還會好嗎?」暨大新聞傳播學院院長、教授范以錦也在微博上發出質疑:「報道是失實還是沒有失實?警方向報道方新快報調查了嗎?即便失實就能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嗎?每年因各種原因失實的報道不少,要抓多少人啊!記者還有安全感嗎?」
「如果我還有機會重新從事新聞工作的話,一定會遵守新聞工作的基本操守,公正、真實、客觀、全面去報道新聞,不受利益的誘惑。」日前,身處湖南長沙第一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向辦案民警坦承,為顯示自己有能耐、獲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連續發表針對中聯重科(000157,股吧)的大量失實報道,致使中聯重科聲譽嚴重受損,導致廣大股民損失慘重。陳永洲對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深刻悔罪,向中聯重科、廣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誡同行「要以我為誡」。
陳永洲因報道湖南大型企業中聯重科涉嫌造假數,上周五被長沙警方以「損害商業信譽罪」帶離廣東,次日被刑事拘留。事件曝光後,《新快報》前天發聲明,否認報道失實,力挺陳永洲。中國記協、國家出版新聞廣電總局也表達關注。
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跨省刑拘,該報周四(24日)再次在頭版用「再請放人」的大號黑體字,為陳永洲被長沙警方刑拘發出抗議,此事件不僅在網路上繼續發酵,還引來多家媒體同行支持,而多方表態均強調要程序合法。
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跨省刑拘的事件顯示,目前中國媒體從業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生存環境仍讓人憂慮。廣州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院長張志安教授表示,陳永洲因報導被刑拘的案件「比較反常」。他表示,記者的報導公開發表的作品一般多屬職務行為,如果失實,被控告的對象應是報社,由機構來承擔報導失實帶來的影響或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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