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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新快報頭版今「再請放人」 @ 2013-10-24T18: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記者 新快報 陳永洲
概念:新快報記者陳永洲
10月23日,廣州媒體《新快報》頭版以《請放人》為題,向長沙公安「宣戰」,並附兩版報道披露該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公安跨省刑拘過程。報紙出街後得到報界、法律界及網友、大V廣泛聲援。 《新快報》稱陳被刑拘禍起其披露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的一系列報道,分析人士稱,抓人讓中聯重科和長沙警方都陷入了巨大的麻煩中。目前,長沙警方已經認定陳捏造中聯重科「國資流失」「私有化」等三項事實。 撰文/記者 陳細英 黃周穎
8月8日,《新快報》發表聲明,稱已對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該公司董事長助理高輝發起訴訟。民事起訴狀中稱,高輝在未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蓄意將《新快報》相關報道描述為虛假報道,企圖混淆視聽,嚴重損害了該報聲譽,並侵犯了報道記者的合法權益。要求法院判決被告賠償新快報社損失1元、賠償記者陳永洲精神損失費10萬元並賠禮道歉。(記者 劉慎良)
北京社會活動家胡佳認為,《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是做深入報導性有職業素質的記者,一切材料都有來由、有依據。【錄音】而且像中聯重科這樣的大型企業,他們與官方的這種勾結;確實是沒有官方的支持或者叫黑箱的這種交易,你很難發展起來的,在中國就是這樣。中聯重科是相當有的實力的企業,如果說《新快報》的記者,沒有掌握到一定的證據、信息來源,他絕不會不只一次的發信息來揭露中聯重科的一些違規、違法的操作。長沙的警察跨省去抓捕《新快報》的記者,這種事是非常惡劣的。我不知道長沙警方他們會吃了多少中聯重科的好處才會這樣去介入。警察的手,現在伸的太長了,伸到他不應到的領域了。
中國記者協會的一位負責人就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遭長沙警方拘押的事件發表談話說,記者協會堅決維護記者的合法采訪權不受侵害。
【文匯網訊】23日,「《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刑拘」一事備受關注。記者的職務行為是否適用「損害商業信譽罪」、是否可以越過其單位直接對本人進行拘捕等問題引發熱議。對此,中國記協相關工作人員稱已知悉此事,並已介入調查。詳見圖片。
內地新聞界發生罕見事件。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湖南上市公司中聯重科(1157)財務問題,日前被長沙警方跨省刑事拘捕,罪名是「損害商業信譽」。《新快報》昨在頭版怒吼吶喊,用「請放人」三個大字示威,引內地同業共鳴,媒體和法律界紛發聲明支持《新快報》和記者維權;全國記協也罕有出聲吁維護記者權益。中聯重科股價昨在中港兩地大跌。
23日,「《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跨省刑拘」一事備受關注。長沙市公安局回應稱,之所以刑拘《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是因為該報及其記者陳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聯重科進行實地調查和核實的情況下,捏造虛假事實,通過其媒體平台發表關於中聯重科的負面文章共18篇,其中陳永洲署名的文章14篇。
據中國新聞出版報報道,《新快報》10月23日在頭版刊發報道稱,該報記者陳永洲因報道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長沙市公安局10月22日晚通過其官方微博「@長沙警事」發表聲明,證實《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於10月19日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查中。
內地《新快報》再有記者因為報道而被警方刑事拘留。記者陳永洲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長沙公安刑事拘留。有消息指出,事件與他報道中聯重科有關。
如,你是個記者,寫了些批評某公司的報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請你不要激動。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現在,我們新快報的記者陳永洲,不幸成為了那個倒霉的家伙。」《新快報》頭版昨日以加粗字體「請放人」為題刊發聲明,呼吁長沙警方立即釋放陳永洲。
【記者李霞/綜合報導】繼中國廣東《新快報》記者劉虎因實名舉報貪官被北京警方抓捕後,該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也被湖南長沙警方抓捕。知情人士稱,被捕起因於他檢舉中聯重科公司涉嫌造假有關。對此,該報23日在頭版刊登「請放人」文章,聲援陳永洲。
廣州《新快報》昨在頭版以三大字「請放人」,刊文要求跨省刑拘該報記者陳永洲的警方盡速放人。陳永洲因報導上市公司「中聯重科」財務造假,遭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引起陸媒及網民震撼。大陸法界人士認為,警方做法確有爭議,另據了解,中國記協已要求調查。
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為對湖南企業(中聯重科)的負面報導,被長沙警方跨界誘捕,新快報昨天在報紙上,用三個粗體大字(請放人),公開要求長沙公安釋放陳永州,報社宣稱經過查證,陳永洲的報導有憑有據,並沒有如中聯重科所稱的有損害商譽的狀況,新快報還在它的官方微博上說,敝報雖小,還是有兩根窮骨頭,這件事在網路上引發熱議。
「請放人」,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日前被指涉嫌「損害商業名譽」罪被湖南長沙公安跨省逮捕,《新快報》昨頭版刊出三個粗體大字,呼吁公安釋放陳永洲,並發聲明力撐陳的報導真實可靠,且沒有收受競爭對手的錢財。陳從去年9月開始,接連署名發表14篇湖南重工企業中聯重科(1157-HK)(000157-CN)的負面報導,後者報警。長沙公安局認為,上述負面報導是捏造虛假事實,陳永洲因涉嫌犯罪被捕。
高輝在其微博指出,陳從未采訪中聯,卻多次采訪其同城競爭對手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並稱陳是三一的打手,兩者是「利益同盟」。前晚,內地一財經記者網上社區在微博發布消息:「深喉:陳永洲在里面已經全部招供,長沙警方掌握了他收黑錢的證據。」《新快報》負責人昨日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陳的報道有瑕疵,但「不存在記者收了誰的好處費等問題」。本報記者昨日嘗試在微博諮詢三一重工總裁向文波,但至截稿仍未獲得回應。
繼「新快報」記者劉虎涉嫌誹謗罪被批捕後,新快報另一名記者陳永洲上周五在廣州被湖南省長沙市公安局警察帶走,被控涉嫌損害企業商譽罪刑拘。新快報今天在頭版用三分之一篇幅,以斗大的三個字「請放人」,要求放人。
當晚,新快報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關於新快報記者陳永洲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刑拘一事,新快報將采取法律手段,全力維護記者的正當采訪權益。
廿三日,廣州《新快報》頭版以加粗字體「請放人」為題刊文,呼吁湖南省長沙警方釋放該報記者陳永洲。本月十八日,陳永洲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跨省刑事拘留。《新快報》廿二日已將此事告知中國記協,中國記協隨後從湖南、廣東兩地宣傳部門了解相關情況,並已介入調查。
【新唐人2013年10月23日訊】大陸媒體《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因報導揭露中聯重科財務問題,被長沙警方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名跨省抓走。陳永洲是繼《新快報》記者劉虎因實名舉報官員而被抓以後,該報第二名被抓的記者。消息在大陸網路媒體上引起激烈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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