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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房姐」龔愛愛獲刑三年 @ 2013-09-30T1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房姐 龔愛愛
概念: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 , 房姐龔愛愛一審被判3年
9月29日,備受關注的「房姐」龔愛愛案在陝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龔愛愛因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另案中,為龔愛愛辦理假戶籍的張新堂,一審被判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處有期徒刑一年。張新堂表示上訴。張和平、張志華、王紅霞、賀亞玲均身為公安干警,對龔愛愛的假戶籍負有審查不認真的責任,均已構成玩忽職守罪。法院一審判處張和平、張志華、賀亞玲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三人均表示上訴;王紅霞犯罪情節輕微,免於刑事處罰,王紅霞表示不上訴。
    「房姐」龔愛愛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龔愛愛當庭未表示上訴。至此,案件本身有了一個大概的結論,但人們心中的結卻並沒有解開。在檢方的起訴中,沒有涉及龔愛愛在北京近萬平方米的房產,沒有涉及得到這筆財富的資金來源。
48955552013-09-29 16:14:14.0李文「房姐」龔愛愛一審被判三年當庭未表示上訴房姐;龔愛愛辦理假戶口民警被判一年45955新聞資訊/ENPPROPERTY-->
本報西安9月29日專電(駐陝記者韓宏)來自榆林市委宣傳部的消息稱,今天上午,靖邊縣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作出一審宣判,龔愛愛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同日,法院對被告人張新堂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一審宣判,張新堂被判有期徒刑一年;此外,對被告人張和平、張志華、王紅霞、賀亞玲玩忽職守案分別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張和平、張志華、賀亞玲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被告人王紅霞免於刑事處罰。
陝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對神木「房姐」龔愛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龔愛愛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龔愛愛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
原標題: 「房姐」案宣判 龔愛愛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年
陝西「房姐」龔愛愛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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