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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錦星不評論電能實業分拆理由 @ 2013-09-29T00: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電能 上市 分拆港燈
概念:390億港元 , 電能實業建議分拆港燈香港電力業務上市
電能實業(00006)宣布,建議分拆及透過將由港燈電力投資與分拆公司,聯合發行的股份合訂單位上市之方式,將港燈所經營的集團香港電力業務在聯交所主板作獨立上市。電能實業相信,建議分拆可提高其現有價值,以及集團可從建議分拆上市籌集巨額所得款項,因而讓集團可繼續在全球能源行業中尋找新收購目標。
    電能表示,分拆港燈之後,電能將專注於能源項目投資,長建則專注於非能源項目。同時,電能已與長建訂立安排,在港燈上市之後,長建承諾如有投資任何能源項目的機會,將通知並推介予電能;而長建僅可在電能無意投資、或者選擇與其共同投資時,才能投資相關能源項目。但對於企業價值不超過40億元的能源項目,電能不會邀請長建參與。
長和系繼放售百佳超級市場業務後,再進一步減持本港資產,旗下電能實業(006)公布,計劃將香港電力業務以合訂證券形式上市,名為「港燈電力投資」(下稱港燈)。分拆後,電能實業僅持有最多50%港燈股權,即變相將其余50%至70%股權出售。外電引述消息指出,有關股份可套現最多50億美元(約390億港元)。長和系發言人昨日重申:「分拆港燈上市之建議,純粹是一項商業決定,不應視為撤資。」
電能實業預期,分拆香港電力業務後,港燈不再是電能實業的附屬公司而是聯營公司,電能實業會持有30%至49.9%的已發行股份合訂單位權益。若以現時盈利40億元計,若以市盈率20倍上市,可望套現400億元。
《經濟通通訊社27日專訊》電能實業(00006)公布,建議分拆港燈香港電力業業務,以股份合訂單位方式,即投資信托形式,在主板上市,並已獲聯交所確認。港燈在本港從事發電、輸電、配電及供電業務,受香港政府管制計劃規管。
李嘉誠旗下的電能實業(0006)公布,計劃分拆香港電力業務以股份合訂單位獨立上市,電能日後將持有新公司不少於三成股權。
電能實業公布,分拆旗下港燈的香港電力業務獨立上市。分拆後,電能將持有新公司不多於五成但不少於三成股份。
電能實業(00006)宣布,建議以信托形式,將港燈所經營的香港電力業務分拆在聯交所主板獨立上市。高盛及匯豐為聯席保薦人。
針對有人質疑長和系撤資的問題,電能實業回應說:「電能實業計劃分拆港燈上市之建議,純粹是一項商業決定,不應視為撤資。」
「建議分拆上市」指建議分拆港燈所經營的本集團之香港電力業務及股份合訂單位在聯交所主板獨立上市
電能實業 (00006)公布, 計劃分拆香港電力業務以股份合訂單位上市, 並獲聯交所確認 , 是本港第三間以股份合訂單位方式上市的企業 , 目前計劃截至2014年起的每個財政年度分派可供收入的百分之100. 電能實業預期, 分拆香港電力業務後, 港燈不再是附屬公司 , 而是聯營公司 , 電能實業會持有百分之30至49.9的已發行股份合訂單位權益 , 並可獲穩定的股息收入 , 承諾分拆香港電力業務上市後, 在 2013及2014年度最少維持相同的股息分派金額 . 電能實業表示, 分拆香港電力業務上市, 可釋放業務價值, 具體化公司國業務的價值, 同時亦可獲得金額 , 繼續在全球能源行業尋找新收購目標, 亦維持雄厚的財務實力 , 預期有關公司上市後債務介乎400至500億元
電能實業建議分拆香港電力業務主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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