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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能分拆港燈否認撤資 @ 2013-09-28T1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上市 分拆港燈 電能實業
概念:390億港元 , 電能實業建議分拆港燈香港電力業務上市
《經濟通通訊社27日專訊》電能實業(00006)公布,建議分拆港燈香港電力業業務,以股份合訂單位方式,即投資信托形式,在主板上市,並已獲聯交所確認。港燈在本港從事發電、輸電、配電及供電業務,受香港政府管制計劃規管。
李嘉誠旗下的電能實業(0006)公布,計劃分拆香港電力業務以股份合訂單位獨立上市,電能日後將持有新公司不少於三成股權。
電能實業 (00006)公布,計劃分拆香港電力業務以股份合訂單位上市。集團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今次電能實業計劃分拆港燈上市的建議,純粹是一項商業決定,不應視為長和系撤資。
電能實業(006)分拆港燈上市,擬年底前集資40至50億美元
公告表示,電能實業會將港燈所經營的香港電力業務在香港聯交所獨立上市。電能實業相信,建議分拆可提高其現有價值,並可從分拆上市此舉中籌集巨額所得款項,讓該集團可繼續在全球能源行業中尋找新收購目標。電能實業發言人表示,這純粹是一項商業決定,不應視為撤資,集團不會就分拆計劃進一步評論。
長和系繼放售百佳超級市場業務後,再進一步減持本港資產,旗下電能實業(006)公布,計劃將香港電力業務以合訂證券形式上市,名為「港燈電力投資」(下稱港燈)。分拆後,電能實業僅持有最多50%港燈股權,即變相將其余50%至70%股權出售。外電引述消息指出,有關股份可套現最多50億美元(約390億港元)。長和系發言人昨日重申:「分拆港燈上市之建議,純粹是一項商業決定,不應視為撤資。」
「建議分拆上市」指建議分拆港燈所經營的本集團之香港電力業務及股份合訂單位在聯交所主板獨立上市
電能實業:分拆港燈上市不等同撤資
電能實業公告─建議分拆上市及將本集團之香港電力業務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作獨立上市(可能非常重大出售事項)
電能實業收市後表示,計劃以股份合訂單位形式,分拆香港電力業務於聯交所上市,已向聯交所呈交上市申請。
電能實業建議分拆港燈香港電力業務上市,保留最多49﹒9%股權
電能實業預期,分拆香港電力業務後,港燈不再是電能實業的附屬公司而是聯營公司,電能實業會持有30%至49.9%的已發行股份合訂單位權益。如果以現時盈利40億元計,以市盈率20倍上市,可望套現4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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