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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書苗稱曾因不知如何賺錢被劉志軍罵豬腦子 @ 2013-09-25T19: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丁書苗
概念:丁書苗非法經營 , 丁羽心行賄劉志軍4900萬元
五十八歲的丁書苗被控在○四年至一一年間,通過劉志軍獲得多個鐵路運輸項目。為此,丁書苗按照劉志軍的授意,為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為劉志軍職務升遷疏通關系,一共向中間人行賄四千九百萬元,其中五百萬是為劉志軍本人「跑官」。
新京報訊 昨日上午,被稱為「高鐵一姐」的丁書苗(又名丁羽心)在市二中院受審,檢方指控其涉嫌行賄罪和非法經營罪。庭上,丁書苗認罪,但其律師認為,丁書苗不懂法,「為劉志軍行賄應是未遂,行賄扶貧辦一主任屬對方索賄」,非法經營罪指控應為涉嫌串通投標罪。
劉志軍案中的關鍵人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又名丁羽心),涉非法經營罪及行賄罪案今日開審。丁書苗被控行賄劉志軍4900萬元(人民幣,下同),為樹立正面形象行賄國務院扶貧辦范增玉4000余元,以及非法經營所得20余億元。丁書苗當庭認罪,表示在偵查和起訴階段的供述屬實。
前鐵道部長劉志軍的「金主」、山西女富豪丁書苗,昨天在北京出庭受審,她當庭承認非法經營及行賄罪等指控,表示為劉志軍「花多少錢都不吝嗇」,但否認曾為劉安排嫖宿女星。58歲的丁書苗(又名丁羽心)...
中新網9月24日電 綜合報道,原鐵道部系列腐敗案涉案人丁羽心(原名丁書苗),涉嫌行賄、非法經營案今日庭審結束,丁羽心當庭認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公正判決。該案將擇日宣判。
央廣網北京9月24日消息(記者孫瑩) 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丁羽心,曾用名丁書苗,涉嫌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案今天上午10點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於丁羽心是鐵道部系列腐敗案的重要人物,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犯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兩項犯罪均與丁羽心有關,所以今天的庭審備受關注。
原中國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的關鍵人物丁書苗,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24日在北京市二中院第三法庭出庭受審。丁書苗當庭表示認罪。而對於盛傳的丁書苗幫助劉志軍「潛規則」新版紅樓夢女演員,在丁書苗案中的起訴書並未涉及,丁書苗對此事也斷然否認。
被指是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金主的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涉嫌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案件24日早上10時左右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審。央視報導,丁書苗對於被控行賄8900萬元,非法經營30多億元當庭表示認罪;但她否認幫忙劉志軍嫖女星。
起訴書顯示,2008年至2010年間,按照劉志軍的授意,丁書苗為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為劉志軍職務調整創造條件疏通關系,先後兩次以花錢辦事的方式給予劉志軍錢款共計4900萬元。在被控的兩筆行賄事實中,有一筆4400萬元是丁書苗用於幫劉志軍「撈人」。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出事後,劉志軍擔心自己受牽連,於是指使丁書苗疏通關系。丁書苗說,她幫劉志軍找關系使何洪達不進入司法程序,或能被從輕處理,而花費了4400萬元。事後,她將自己花錢但事沒辦成的情況告訴了劉志軍。
前鐵道部系列腐敗案中關鍵人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涉嫌非法經營、行賄罪案,昨在北京開庭審理,丁當庭認罪;但她否認安排劉志軍與女星性交易。
9月24日電 58歲的原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曾用名丁書苗)涉嫌行賄、非法經營被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4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丁羽心當庭認罪。
羈押近3年之後,原鐵道部系列腐敗案涉案山西女商人丁羽心(原名丁書苗),涉嫌行賄、非法經營案24日庭審。起訴書中並未提及丁書苗出資安排前鐵道部長劉志軍嫖宿多名女性,但另外掀出她曾為了替劉志軍想獲提拔為省委書記,花了500萬元(人民幣,下同)向有關領導行賄,但找錯中間人未能成功。
24號上午,山西女商人丁書苗非法經營和行賄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結束,將擇日宣判。當庭認罪的丁書苗通過結識原中共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後,在鐵路工程項目,為劉志軍買官撈人行賄近5千萬人民幣,儼然是劉的小金庫。其深層的問題出在哪里呢?請聽報導。
對於公訴機關對丁書苗向劉志軍的行賄指控,辯護人做了輕罪辯護。他認為,調查顯示,丁給劉志軍的4900萬元是被詐騙了,這些財物流向是劉某、於某倆人,不是劉志軍,也不可能達到行賄目的。丁書苗的做法不應按犯罪處理,即便認定為行賄,也應屬於行賄未遂。而且,丁書苗不認識何洪達,如果沒有劉志軍的授意,丁書苗不可能做此事,所以應是劉志軍索賄。
丁書苗被控非法經營,違法收取20余億中介費,涉嫌行賄8900余萬,其中4000余萬賄賂時任扶貧辦官員。有關"丁書苗出資安排劉志軍嫖宿多名女性"的說法,在丁書苗案中的起訴書並未涉及,此前劉志軍案審判中也未提及。
丁書苗的辯護律師稱,劉志軍先授意丁書苗花錢找人辦事在前,丁書苗去找人辦事,後被詐騙。這些錢沒被劉志軍收受。「行賄罪必須是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但本案的財物流向了騙子,而不是給了劉志軍。」辯護律師認為,如沒劉志軍的授意,丁書苗不可能知道何洪達被查處,也不可能花錢找人辦事。雖然這筆錢被法院認定為劉志軍的受賄款,但不必然等於丁書苗構成行賄罪。即使按行賄罪處罰,也應屬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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