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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書苗感謝司法機關公正調查此案將擇日宣判 @ 2013-09-24T17: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丁書苗 劉志軍
概念:丁書苗非法經營 , 行賄劉志軍4900萬元
    據報道,1997年,丁書苗通過時任北京鐵路局臨汾分局副分局長羅金保的介紹,與時任鐵道部副部長的劉志軍相識。此後,劉志軍開始幫助丁書苗獲取車皮計劃。2011年初,丁書苗因非法經營罪和行賄罪被警方抓獲歸案。
丁書苗被控非法經營,違法收取20余億中介費,涉嫌行賄8900余萬,其中4000余萬賄賂時任扶貧辦官員。有關"丁書苗出資安排劉志軍嫖宿多名女性"的說法,在丁書苗案中的起訴書並未涉及,此前劉志軍案審判中也未提及。
為此,在2008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按照劉志軍的授意,為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先後花費4400萬元,找人幫忙。另外,在2008年,為劉志軍「跑官」擔任省委書記,並想讓一名下屬接劉志軍的位子,在劉志軍授意下,丁書苗行賄500萬元為劉活動。
說到行賄,劉志軍案的判決顯示,從2008年至2010年,劉志軍通過讓丁羽心為其花錢的方式收受4900萬元賄賂。判決書上說,劉志軍雖未直接占有這筆巨款,但是他的行為本質上屬於權錢交易性質,因此認定劉志軍的行為構成受賄罪。這也構成了對丁書苗涉嫌行賄罪的指控。具體的事實和數額還有待庭審查明。
今天,劉志軍案的關鍵人物,山西女商人丁書苗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審。檢方指控丁書苗以非法運作鐵路項目招投標等方式從事非法經營,違法收取中介費共計20余億元。丁書苗還涉嫌行賄8900余萬,除了花4400萬元幫劉志軍「撈人」、出資500萬元為劉志軍「跑官」省委書記,她還被控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丁書苗被控兩項行賄犯罪事實,除向劉志軍行賄4900萬元,還被控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賄4000余萬元。
北京晚報報導,丁書苗被控行賄,包括替大陸前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花錢辦事」:用4400萬元幫劉志軍「撈人」(透過不正當手法把被拘留的人弄出來);出資500萬元,為劉志軍爭取當省委書記「跑官」。
記者獲悉,丁書苗的行賄指控包括兩次為劉志軍「花錢辦事」:除了花4400萬元幫劉志軍「撈人」,丁書苗還曾出資500萬元,為劉志軍「跑官」省委書記。此外,丁書苗還被控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
報導引述消息稱,丁書苗從走街串巷賣雞蛋的小販,搖身一變成為海撈高鐵建設的女商人,她坦言大陸官商間「買官行賄」的潛規則,但否認仲介女明星給劉志軍認識,丁書苗說,「我自己也是女性,不會做出這種事情來。」
另據了解,丁書苗涉嫌的行賄罪共兩起,其中一起是向劉志軍行賄4900萬,在劉志軍的判決中法院認定,劉志軍收受丁書苗錢款共計人民幣4900萬元,方式是讓丁書苗為其花錢辦事。一是讓丁書苗疏通關系,為被紀委審查的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避免自己被牽連;二是讓丁書苗疏通關系為其職務調整創造條件。不過,丁書苗找的人最終都沒幫上忙,大部分錢款被騙走。
法庭上,丁書苗操著濃重的山西口音說,她對行賄劉志軍的指控沒什麼意見。在被問及行賄原扶貧辦官員范增玉時,丁書苗意見很大,她說范增玉總是嘴上說幫她協調關系,每次打電話都是讓她捐款,跟她要錢,她就按對方提出的金額給錢,她自己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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