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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第三次重啟部際聯席會開啟聯合式監管 @ 2013-08-21T1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金融監管 聯席會議
概念:國務院同意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內地官方為加強金融監管協調,將建立由人民銀行為首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根據中央政府網站發布的公告,該聯席會議制度的職責和任務,包括維護金融穩定和防范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協調,以及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金融創新的協調等。
    為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協調,保障金融業穩健運行,經國務院同意,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其職責和任務包括: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政策之間的協調;金融監管政策、法律法規之間的協調;維護金融穩定和防范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協調;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金融創新的協調;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的協調;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務院同意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中國政府網》今日刊登通知,聯席會議由人民銀行牽頭,成員單位包括中銀監、中證監、中保監、外匯局,必要時可邀請發改委、財政部等參加。
大陸國務院20日宣布,同意建立由人民銀行主導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執行維護金融穩定及防范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協調等六大職責及任務。國務院並公布了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由人行行長周小川為召集人。騰訊財經報導,大陸金融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並非首次出現。與前兩次的聯席會議制度內容相比,此次國務院的批核中突顯了人行的主導地位,同時確定聯席會議重點圍繞金融監管展開工作。
為進一步加強金融監管協調,大陸國務院正式批文同意由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做召集人,與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共同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大陸官方為加強金融監管協調,將建立中國人民銀行(大陸央行)為首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另外,國務院同意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人民銀行牽頭,重點圍繞金融監管展工作,不改變現行金融監管體制。人行行長周小川為聯席會議召集人,成員包括銀監會主席尚福林、中證監主席肖鋼、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及外管局局長易綱。如有需要可邀請發改委、財政部等相關部門加入。
(澳門電台消息)內地將建立金融監管協調聯席會議制度。新華社報道,經國務院批覆,聯席會議由人民銀行牽頭,成員包括銀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必要時會邀請發改委、財政部等部門參加,主要負責協調貨幣與金管政策、維護金融穩定、協調跨市場金融創新,以及共享金融資訊等。 報道又稱,聯席會議著重金融監管,不改變現行金管體制,不替代、不削弱有關部門現行職責分工,重大事項仍須按程序上報國務院。(梁舒婷 黃偉鴻)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承擔金融監管協調日常工作。值得指出的是,聯席會議重點圍繞金融監管開展工作,並不改變現行金融監管體制,不替代、不削弱有關部門現行職責分工,不替代國務院決策,重大事項按程序報國務院。聯席會議通過季度例會或臨時會議等方式開展工作,落實國務院交辦事項,履行工作職責。聯席會議建立簡報制度,及時匯報、通報金融監管協調信息和工作進展情況。
聯席會議由人民銀行牽頭,成員單位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必要時可邀請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參加。人民銀行行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組成人員。聯席會議聯絡員由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人民銀行,承擔金融監管協調日常工作。
法制網北京8月20日訊 記者周芬棉 國務院今日發布《關於同意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批復》,使得由人民銀行牽頭、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外管局組成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正式成立。其最大意義在於協調監管政策防止監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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