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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媒:華潤百億買「破爛」 @ 2013-07-18T2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華潤 舉報
概念:華潤電力6名股東 , 實名舉報華潤集團董事
陳若劍:2010年2月份,滑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陝西滑潤連盛人員有限公司,和山西金業每狡猾有限公司以及張承耀個人簽訂了企業重組合作協議,約定就華潤電力一方收購金業集團名下的包括五家中素 在今年3月份,華潤電力回復給施政樂先生為代表的小股東回函中,他們明確地提出,在2013年4月15號,因為上述的小股東在了解了媒體的報道之後,通過自身以及律師向華潤進行了巡回,華潤在2013年4月15號正式恢復施政樂及小股東,明確提到相關的交易是經過了本公司董事局的審批。前面已經提到了,該協議已經明確說明當時購買的兩個礦證已經過期了,而4月15號華潤公司的回復明確地告訴我們說這個交易經過公司董事審批的。
代表這六名華潤電力小股東的北京律師陳若劍星期四(7月18日)表示,原訴人認為華潤電力在收購山西煤礦的問題上嚴重損害了股東的知情權。
針對董事長遭舉報事件,華潤集團回應稱,已經留意到實名舉報,目前正在商討進一步的對策。華潤電力則發布公告稱,並不知悉股價變動的原因,也沒有任何內幕消息予以披露。華潤集團旗下在香港上市的華潤創業和華潤置地則表示,公司為獨立上市公司,不受事件影響。(翁曉瑩 發自香港)
今年5月,兩家公司聯合公布稱,擬通過華潤電力收購華潤燃氣的方式合並兩家公司,在母公司華潤集團旗下組建新的能源公司,易名為「華潤能源控股」,預計在7-8月份完成。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彼時表示,兩家公司合並是出於戰略考慮,合並後將以發展能源業務為重點,除可以發展自有煤礦的煤氣層外,亦有機會於海外收購能源資源。根據初步的合並方案,華潤電力將向華潤燃氣股東配發新股,持有華潤燃氣100股可換取華潤電力97股股份,並就少於100股的任何數目華潤燃氣股份按該比例收取,約整至最接近整數。
(澳門電台消息)6名華潤電力小股東在北京召開記者會,表示已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向華潤集團追討賠償,並於下月5日展開聆訊。 小股東的代表律師稱,華潤電力董事局在收購山西煤礦時,已知道礦場開采證等文件已過期,但仍然簽署交易協定,認為董事局要為事件負責。 新華社記者日前在微博實名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等高層瀆職和涉嫌貪污,在華潤電力的1宗收購交易中故意放水,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數十億元。(鄭裕華 黃偉鴻)
今年4月,有小股東向港交所和證監會舉報,指稱華潤電力涉嫌以過高收購價,購入山西幾個煤礦,小股東披露他們認為的交易疑點,甚為具體,但華潤電力回覆傳媒查詢時,未完整交代,又表示對一切詆毀及誹謗保留追究法律責任及追償經濟損失的權利,雲雲。另外,本月初,小股東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批准他們代表公司控告20名現任及前任華潤電力董事,案件排期下月5日聆訊,當時華潤電力也未詳細回應事態。
新浪財經訊 7月17日消息,今日凌晨,微博認證為新華社《經濟參考報》首席記者的王文志舉報副部級官員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涉嫌巨額貪腐。華潤集團旗下上市公司華潤電力6名股東將於明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會負責人黃一丁對新浪財經表示,會上將發布關於控告現任及前任華潤電力董事,追究其以超123億買山西金業煤礦虛假資產的責任的進展並發表評論。
17日,華潤集團旗下華潤電力股票暴跌10%。同日,華潤集團發布聲明稱,報道和舉報中有諸多揣測、臆斷乃至惡意誹謗之辭,已對華潤集團和華潤領導人聲譽造成不良影響,並表示「歡迎向本公司及上級監管機構提供有事實依據的舉報線索,本公司亦對一切詆毀、誹謗本公司聲譽的言行保留予以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追償經濟損失的權利。」但人民網財經注意到,該聲明中並未指明具體的媒體名稱、報道和評論標題。
有報道指,新華社記者實名舉報,央企華潤集團董事長、副部級官員宋林,指其與華潤集團其他高管在華潤電力(836)「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百億並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國有資產流失」,並懷疑「宋林等已構成瀆職罪,並有巨額貪腐之嫌」。而華潤電力6名小股東,在香港入稟高等法院,追究華潤電力董事的責任,交代詳情,要求港交所和證監會,將華潤電力停牌,徹查事件。
"北京和君創業咨詢有限公司以及段和段(北京)律師事務所接受施政樂先生等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潤電力")小股東代表的委托,就華潤電力小股東提起股東代表訴訟及其他維權活動,依據所提供的相關事實及法律規定,特向全
華潤電力被實名舉報涉嫌於收購山西煤礦資產時,令國有資產流失。華潤電力昨日股價大跌,今早回穩。代表華潤電力小股東的律師及維權組織,於北京召開記者會,要求公司董事負責。
華潤電力部分小股東組成聯盟,指公司於2010年以高價收購劣質的山西煤礦,並入稟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院批准他們代表公司控告20名現任及前任華潤電力董事。而在昨日,一名自稱新華社記者實名舉報華潤董事長宋林等高管,內容指宋林等高管在2010年收購山西金業集團資產的百億收購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數十億元國有資產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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