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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港府修訂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政府及發展商可達致雙贏 @ 2013-07-05T17: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發展 原址換地
概念:私人發展商 , 政府修訂新界東北新發展區
政府不與發展商硬撼,反映發展商能量巨大。此計若奏效,將打破數十年來新市鎮發展的官商合作模式,也有可能搬動構成高地價政策的板塊,但是政府因為籌碼不足,嚴格而言還有求於發展商。
政府采用公私營合作模式,名為「原址換地」,即發展商擁有的地皮,如果被規劃作私人住宅用途,發展商向政府補足地價後,達成所謂的「換地協議」,修改地契,在原址大興土木。
他強調:“政府主導的發展模式可有效保證新發展區的基建配套和建造進度,采用先征地後拍賣不等於完全隔絕私人發展商的參與。只要地產商按照政府制定的時間表造樓售賣,且單塊土地面積不小於4000平方米,就可以提出原址換地或修改地契用途。”
--政府將投資1,200億港元開發以古洞北及粉嶺北為新界東北新發展區,並容許發展商符合4條件下可原址換地,包括須於2016年初完成補地價,預料新發展區總共提供6萬伙單位,首批可於2022年入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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