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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各國禁煙妙招:新加坡街道充滿禁煙廣告 @ 2013-06-02T18: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煙草 控煙
概念:煙草廣告煙草廣告 , 26個世界無煙日
「煙草廣告已經無孔不入了」,控煙人士近來「有點煩」,他們發現,不僅現行《廣告法》中明文禁止刊登煙草廣告的五類媒體、四類場所(包括廣播、電視等)中違法煙草廣告依然存在,煙草企業還借助推介會、煙草博物館、冠名希望小學、贊助文體活動等進行品牌宣傳,而現在,新興傳媒如網站和社交媒介等也進入了煙企視野,但與其他方式可以通過官方加強監管不同,利用新興媒體營銷煙草已經成為法律的「盲區」。
中國控煙協會會長許桂華認為,目前我國法律對於煙草廣告予以禁止的范圍非常有限。廣告法除禁止在媒體和公共場所發布煙草廣告外,其他變相的廣告形式(如派發印有煙草廣告的購物袋、派發宣傳冊、向中學生贈送香煙等)都在合法之列,未被禁止和監管。而新興的傳媒形式如網際網路、微博、微信、微電影等的出現,更讓煙草廣告的監管無所適從。
昨天,市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發布,通過監測中央電視台15個頻道、北京電視台11個和6家地方衛視共32個電視頻道,在今年5月13日至19日這一周內節目播出情況發現,電視中的煙草廣告播出頻次遠高於控煙相關報道。電視中的煙草廣告每天都在相同時段播出,而控煙方面,僅有一條故宮全面禁煙的報道能與之「抗衡」,除此以外,並沒有其他與煙草控制有關的信息和公益廣告。煙草廣告總共出現了117次,CCTV10播出的2條紅塔煙草品牌延伸廣告就反復出現了97次。
就我國履約7年,但此次控煙履約排名倒數第二的原因,楊功煥和多名控煙專家做出解答,指出控煙不力的4個症結所在。楊功煥指出,只有非常有效地實施《公約》)中所有減少煙草需求的措施(即MPOWER政策中的無煙立法,提供戒煙,煙包警示,全面煙草廣告、促銷與贊助的禁止,提高煙草稅),並防止煙草業對控煙政策的影響和削弱,才能有效防止煙草使用帶來的健康風險。
中國疾控中心控煙辦公室發布的年度官方報告指出,目前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還具有很大的困難與挑戰。中國疾控中心主任王宇提出對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的政策建議。他說,只有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才能減少煙草制品的使用。
昨天,中國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了2013年度《中國控煙報告》。報告指出,只有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才能有效地預防公眾被煙草業所誤導,減少煙草的消費。報告還說,如今煙草廣告花樣翻新,由於法律明令禁止在大眾媒體上做煙草廣告,所以煙草業就不斷尋求新的途徑,特別是通過新媒體手段來營銷煙草,包括網站和社交媒體等。
5月31日是第二十六個世界無煙日,世界衛生組織確定今年的主題是「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崔麗說,我國政府積極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衛生計生部門按照履約職責,以創建全國無煙醫療衛生系統為突破口,多措並舉,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積極推進控煙履約進程。(記者白劍峰)
5月31日是第26個世界無煙日,主題是「全面禁止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然而,中國疾控中心昨日發布的《2013年中國控制吸煙報告》顯示,盡管我國政府承諾履行上述國際控煙公約已有7年,但在國內,煙草廣告、促銷、贊助隨處可見。
崔麗要求,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堅持為人民群眾健康服務的方向,堅持預防為主工作方針,結合深化醫改統籌推進控煙履約工作。要繼續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加強對控煙工作的領導,實行「一把手」負責制,鞏固創建無煙醫療衛生系統工作成果,將創建無煙醫療衛生機構作為醫院等級評審和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要主動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合作,積極推動控煙法制建設。要落實世界無煙日主題,禁止本系統相關機構和個人接受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已經接受的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項目或活動要及時終止,並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響。廣大衛生計生工作者要以身作則,主動學習和傳播煙草危害健康的科學知識,積極開展控煙宣傳和健康教育活動,發揮專業優勢,為群眾提供適宜的戒煙服務,幫助吸煙者戒煙。
    中外控煙領域專業人士建議,《廣告法》應對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實行全面有效監管,加大對煙草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以及煙草促銷、贊助活動的策劃、主辦、承辦、協辦方的處罰力度。
在世界衛生組織最新出爐的針對14個發展中國家的控煙履約績效排名中,中國僅排第13位。在「綜合禁止所有煙草廣告、促銷和贊助」這一項上得分為17.6,落後於埃及、泰國、土耳其、越南。
平面媒體的控煙信息刊登情況要好於電視媒體。不過監測中發現,多家報紙雜志刊登了間接煙草廣告,還有一些報道並非出於宣傳煙草的目的,但卻無意中誤導公眾,例如一些關於煙草企業或煙草企業員工的深度報道,一些人物特寫的配圖中有吸煙動作等。
通過監測全國性及北京市黨委機關報、都市報、早報、晚報、時尚類、時事新聞類、財經類等報紙及期刊91種,發現:1、平面媒體控煙信息刊登情況好於電視;2、平面媒體控煙信息多於煙草廣告;3、刊登2則直接煙草廣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4、間接煙草廣告多種多樣,如:煙草企業及煙草企業員工深入報道、煙草相關事件、人物特寫的配圖以及煙草延伸品牌的廣告,可能會誤導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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