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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值支付產品擬設發牌制度 @ 2013-05-23T05: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支付
概念:儲值支付產品及零售支付系統建議監管制度
金管局建議將監管范圍,由目前儲值支付產品,例如八達通,擴大至透過手機付款,同時亦會將類似支付寶及PAYPAL,這類網上消費系統納入監管。
金管局副總裁彭醒棠表示,現行法律框架未有包括非以裝置為基礎的儲值支付產品以及網上儲值支付產品。他指,零售支付系統日漸普及,認為有需要加強監管。
政府就加強監管本港儲值支付產品及零售支付系統,諮詢公眾,至8月22日為止。政府亦計劃就建議的監管制度,修訂《結算及交收系統條例》。
【本報訊】隨著科技發達,零售產品及服務付款方式不再限於現金,市民可選擇以八達通、網上、信用卡、扣帳卡付款、預購點數卡等等;為加強對有關付款模式監管,當局建議修訂《結算及交收系統條例》包括為發行儲值支付產品引入發牌制度,並受金管局監管。
彭醒棠表示, 海外的網上支付系統日益普遍 , 預期修訂《結算及交收條例》後, 有10間大型支付系統需要領牌 , 包括信用卡機構、網上支付平台等. 對於早前八達通多扣錢的事件, 彭醒棠認為, 並非監管力度不足, 而是八達通的系統限制. 金管局已經要求八達通公司改善, 包括提升系統, 以及設立服務站予市民查詢. 金管局會監督八達通公司改善的進度, 未來 八達通公司亦需要申請儲值支付產品牌照, 才可營運 .
當局計劃加強監管儲值消費咭,及購物付款平台,包括網購或手機晶片付款等服務,企業最少要有二千五百萬元資本及獲金管局發牌,才可向消費者發行多用途儲值咭,消費者預繳但未動用的儲值金額,要同企業本身的資金分開處理,並交由信托人或有銀行擔保,即使發咭公司倒閉,消費者的錢仍有百分百保障。但只可購買單一產品,例如連鎖咖啡店或油站的儲值咭可獲豁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聯同金管局發出諮詢文件,同時建議賦予金管局權力,監管網上購物或透過手機帳戶購物的付款平台。未來三個月會收集公眾意見,希望下個年度提交草案予立法會審議。估計約十家提供儲值支付咭的公司要申請牌照,違規者最多會被罰款一百萬及監禁五年。按照新監管要求,八達通公司亦須申請牌照,以符合營運要求。
在參考其他海外市場做法及考慮本港市況後,政府計劃為建議的監管制度修訂《結算及交收系統條例》,擬議制度主要結構包括:建立儲值支付產品發牌制度,規定如無獲金管局發牌,任何人都不得在港發行或協助發行多用途儲值支付產品;制訂保障儲值金額要求;建立零售支付系統指定制度,賦權金管局指定重要的非儲值零售支付系統接受其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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