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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犯規或負刑責 @ 2013-04-18T0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地監局 一手 代理
概念:地產代理發出執業通告 , 地監局就一手住宅物業銷售
為配合即將實施的一手樓銷售條例,香港地產代理監管局今日發布新版執業通告。通告稱,提醒地產代理在促銷新盤時,只可以實用面積報價,物業資料及價單須為發展商提供的最新版本;而未正式開售的新盤,地產代理不能為准買家預留單位。
地監局即日發出一份新執業通告,提醒業界在新例下,銷售新盤時須注意的事項,包括要求地產代理要取得賣方書面同意,才可刊發廣告或宣傳品,並要采取一切合理步驟核實其准確。另外,在公布價單前,不可接受任何買樓意向,並須知會買家,可在示范單位內進行量度等。若代理未有遵守有關指引,在最嚴重情況下,代理會被「釘牌」。
為爭取新盤生意,代理在新例下,誤墮法網的風險或有所增加,作為監管機構的地產代理監管局,正籌備公布新一份的一手住宅銷售執業通告,加強監管及執法。有業界建議,當局增加「放蛇」,增加阻嚇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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