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此頁

熱門新聞

屋苑假期錄零星交易個案 @ 2013-01-03T02: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實用面積
概念:723萬元 , 實用面積尺價10241元
核心提示:從昨日起,本港二手物業買賣以實用面積計價。地產代理監管局於去年5月推出的新執業指引,所有地產代理機構及個人必須在交易過程當中向消費者提供實用面積,相應的尺價計算也要以實用面積為基礎。若地產代理如仍要在宣傳中堅持同時標示出該二手房建築面積,則其字體須細過實用面積。
地產代理由元旦日開始,銷售二手樓時,要列明實用面積,及以實用面積計價。廣告中表述的實用面積字體,不能比建築面積細。有一間小型地產代理歡迎安排,指上月起已陸續更換廣告,加入實用面積,認為方便消費者,昨日更提早返工,更換余下的廣告。但指出,因為每次查冊都需付費,增加成本及工序,亦發現有住宅實用面積低至六成,若改以實用面積計算,尺價比用建築面積計,相差三成,提醒消費者注意。
由2013年一月一日起,本港地產代理處理二手住宅物業買賣或租賃時,須向客戶提供單位的實用面積,正式進入實用面積計價的年代。
A:普通代理行采用收費服務系統「資訊聆」查核物業的實用面積,若市民欲查詢某單位的實用面積,可登入「物業資訊網」獲取有關資料,每個物業每次查冊的收費為9元。另地產代理監管局表示,今年4月後,業主查證自己單位的實用面積,或可豁免費用。
2013年起地產代理需列明單位的實用面積,令如太古城般實用率較高的單位更顯低水,吸引更多買家入市。太古城 12年 12月約錄得35宗成交。
地產代理監管局於2013年1月1日(今日)開始,於二手市場推行全面以實用面積計價。地產代理監管局過去已舉行多次記者會向傳媒、業界及公眾解釋內容,而局方亦已經為業界提供足夠培訓,又提早發出執業指引,希望業界可以暢順過渡。
據悉,負責規管地產代理的地產代理監管局於本年五月向業界發出新執業通告,要求他們銷售二手樓時,提供的物業樓面資料時,必須提供實用面積,而物業廣告若已提供實用面積,才可選擇提供建築面積,惟實用面積必須先行列明,而字體亦不能小於建築面積字體,未有遵從指引的代理最嚴重可被「釘牌」,新規定將會在下周二正式實施。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顏倫樂) 還有三日就踏入2013年,地監局亦正式實施「實用面積」的執業通告,昨日地監局對外發出一份「問與答」,就一些業界關心的問題作出解答。其中言明,日後雖然地產代理要在廣告當眼位置將實用面積列出,但不需要向客戶以實用面積計算尺價,意味代理可以繼續「走罅」以建築面積推介物業。局方亦未有何時全面采用實用面積的時間表,寬松的程度,令人擔心新措施只是「無牙老虎」。
一、二手即將實施實用面積新例,前線地產代理將受影響,主要大型代理行已於新例推行前1、2個月,斥數百萬元適應新例,但個別中小型代理仍對新例有不清晰的地方,出現「踩線」情況。中小行擬設平台分享...
有地產代理表示,由於新規定剛實施,目前仍是適應期,故向准買家推介屋苑單位時,會同時提供實用面積與建築面積,並會傾向優先推介實用率逾七成的屋苑,部分實用面積與建築面積間相差太遠的單位,現階段會較少作出推介;至於代理行櫥窗展示的樓盤廣告(圖1),已按地監局要求,加上「實用面積」。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立法會於6月底通過《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規管一手物業價單以實用面積作為售價准則。而地產代理監管局(下稱地監局)亦因而推動二手物業需由明年1月1日起,采用實用面積計價,包括二手物業買賣及租賃。而實用面積資料可從物業估價署或土地注冊處的首次轉讓買賣協議中取得。規管的好處是增加透明度,令消費者能准確及清楚知道單位實際大小,方便比較物業的平貴。
地產代理監管局規定,由今日開始,地產代理推售二手樓盤時,必須提供樓盤的實用面積,並且基於實用面積計算而得的尺價資料。一手住宅方面,由於需要設立相關的執法機構才正式實施,除非發展商及地產代理自動自覺提早作出配合,否則未來幾個月可能出現一手樓用建築面積表述,二手樓用實用面積表述的混亂現象。
踏入2013年,香港二手樓尺價一萬元的時代正式來臨,環頭環尾二手樓尺價一萬元不再是神話,而是眼前的現實,因為地產代理必須提供樓盤實用面積,以實用面積計價;那麼,「縮水樓」、「發水樓」的「水分」會從此「收干」嗎?香港房地產的故事永遠說不完,二手樓尺價一萬元又意味著什麼?
[每日經濟]提供/由下星期二開始,地產代理促銷二手住宅時,需要先行提供單位的實用面積資訊,然後才可以選擇性地,繼續提供市場慣用的建築面積數據。地產代理店鋪外所擺放的廣告,又或其他印制的銷售資訊內,提供實用面積、相關尺價,標示的字體,必須大過建築面積的資訊。地監局說,今日與八個地產代理業界商會代表會面,厘清有關執業通告的執行細節,另外已經向八萬多名代理持牌人,發出短訊及電郵,提醒他們執業通告即將生效。地監局指,過去一直與業界緊密聯系,亦有加強公眾教育,有信心措施能夠順利落實。
為讓買家更了解單位的可用面積及尺價,地監局要求地產代理於明年開始,需要向買家提供單位實用面積資料。不過,原來單位的實用面積仍非最實用。
為進一步提高物業買賣的透明度,地產代理監管局要求代理於明年1月1日起,不論租售二手住宅物業時,均需向准買家或租客清晰表述單位實用面積,並以此統一計價,冀能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本港樓市快將步入實用面積計價新年代,究竟會產生甚麼影響?
    二手住宅樓宇以實用面積買賣政策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為了向公眾推廣有關資訊,監管局特別制作了電視短片並於慶典上首播。監管局於1997年按《地產代理條例》成立,一直肩負規管香港地產代理業的角色。15年以來,監管局負責地產代理業的發牌事宜、接受公眾對地產代理的投訴、執行巡查、舉行紀律研訊。

流動版 | 完全版
論壇守則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網頁指南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
免責聲明 : 88iv設立此一網站,旨在以最快捷的方式為公眾人士提供清楚準確的最新資料,但在整理資料及編寫程式時或會有無心之失。故88iv特此聲明,此一網站所載的資料如有任何不確之處、遺漏或誤植錯字,並引致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虧損,88iv概不負責,亦不會作出任何賠償(不論根據侵權法、合約或其他規定亦然)。此外,88iv並不保證本網站所載的資料乃屬正確無誤及完整無缺,亦不擔保可以及時將資料上網及內容適合有關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