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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權限立法諮詢開始 @ 2012-10-29T07: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保監局 政府 成立
概念:政府消息人士 , 2015年成立保監局
【明報專訊】獨立於政府、負責監管保險業務的保險業監管局將於2015年成立,目前開始就相關立法諮詢。諮詢建議法例賦予該局一項權力:若認為保險公司或經紀的行為損害公眾利益,即使未能正式向有關持牌人作出懲罰,亦可先暫時禁止有關公司或經紀、於一定時間內
【香港商報訊】記者陳正偉報道:接近政府的消息人士昨日表示,政府已就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而需要對《保險公司條例》提出的立法修訂正式展開了為期三個月的諮詢期。消息稱,政府目標2013年向立法會提交《保險公司條例》修訂草案,並且於2015年正式成立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根據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政府成立保監局的主要立法修定展開三個月諮詢,明年1月底前收集公眾意見,目標2013年向立法會提交修定草案,並在2015年成立保監局,以取代現有的政府部門--保險業監理處。 據稱,政府建議以法人團體的
政府就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取代保監處進行諮詢。據政府消息人士指,在財政安排上,該局應自負盈虧,其收入來自牌費及保費。其中,所有保單的保費中收取0.1%的征費;並就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負債規模,收取首年0.0001%非定額牌費,其後續年遞增,至
財華社香港新聞中心政府消息人士指,就成立獨立保監局一事,已進入第二輪咨詢,為期3個月,料2013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方案,期望2015年可以成立獨立保監局。 消息人士指,於今次的咨詢草案中,加入的新內容包括:政府會建議每間授權的保險公司、持牌保險代理
政府今日公布,就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而對「保險公司條例」提出的立法修訂,展開為期三個月的第二輪諮詢。目標在明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並於2015年成立保監局,取代現時的保監處工作。 保監局不但涵蓋保監局職能和管治架構;保險中介人的發牌
政府就成立獨立保監局的立法建議諮詢公眾,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 現時保險業界采用的自我規管模式已運作超過20 年, 有需要與時並進, 與國際看齊。 建議成立的獨立保監局將擁有發牌、 調查及懲處等權力, 財政上亦會自負盈虧。 成立初期將獲政府一次過撥款5 億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根據政府消息人士表示,保監局財政安排上,是自負盈虧,收入將來自牌照費、向保險業公司及持牌人收取服務費,及從所有保單的保費中收取0﹒1%的征費。 消息人士指,保監局成立的首五年,保險中介人的照牌費將被豁免。不過,對於保險
政府就成立獨立的保險業監管局建議,今日開始第二輪諮詢,明年一月底前收集公眾意見,希望明年內向立法會提交草案,並在2015年成立保監局,除了取代現時的保監處工作,亦會負責業內監管,改變現時業界自我規管的模式。 政府消息人士指,建議中,保監局將獨立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 政府建議設立保監局, 取代現有的保監處, 目的是使本港規管與國際看齊, 並確保本港保險業與時並進, 提高消費者對保險業的信心。 政府將修訂保險公司條例, 涵蓋保監局職能、 監管權力、 發牌制度及財政機制等方面。 政府會就修例諮詢3 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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