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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擬成立的保監局無意收緊發牌要求 @ 2012-10-27T01: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保監局 政府 成立
概念:政府就成立保險 , 2015年成立保監局
政府就成立獨立保監局的立法建議諮詢公眾,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 現時保險業界采用的自我規管模式已運作超過20 年, 有需要與時並進, 與國際看齊。 建議成立的獨立保監局將擁有發牌、 調查及懲處等權力, 財政上亦會自負盈虧。 成立初期將獲政府一次過撥款5 億
保監局將取代現有的政府部門「保險業監理處」,成為獨立於政府的機構,監管保險業界,一改現時業界自我監管的模式。 保監局有關發牌及規管業界的准則,會參照現時制度。保監局會采用「一業一管」的模式,但可授權金管局,規管銀行保險的中介活動,但發牌、訂定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根據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政府成立保監局的主要立法修定展開三個月諮詢,明年1月底前收集公眾意見,目標2013年向立法會提交修定草案,並在2015年成立保監局,以取代現有的政府部門--保險業監理處。 據稱,政府建議以法人團體的
政府就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取代保監處進行諮詢。據政府消息人士指,在財政安排上,該局應自負盈虧,其收入來自牌費及保費。其中,所有保單的保費中收取0.1%的征費;並就保險公司對投保人的負債規模,收取首年0.0001%非定額牌費,其後續年遞增,至
財華社香港新聞中心政府消息人士指,就成立獨立保監局一事,已進入第二輪咨詢,為期3個月,料2013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方案,期望2015年可以成立獨立保監局。 消息人士指,於今次的咨詢草案中,加入的新內容包括:政府會建議每間授權的保險公司、持牌保險代理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根據政府消息人士表示,保監局財政安排上,是自負盈虧,收入將來自牌照費、向保險業公司及持牌人收取服務費,及從所有保單的保費中收取0﹒1%的征費。 消息人士指,保監局成立的首五年,保險中介人的照牌費將被豁免。不過,對於保險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今天(10月26日)就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而需要對《保險公司條例》提出的主要立法修訂,展開為期三個月的諮詢,至2013年1月26日。 諮詢文件臚列的主要立法修訂,涵蓋保監局的職能和管治架構;保險中介人的發牌制度;保監局的規管權力;銀行
政府今日公布,就成立獨立保險業監管局(保監局)而對「保險公司條例」提出的立法修訂,展開為期三個月的第二輪諮詢。目標在明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草案,並於2015年成立保監局,取代現時的保監處工作。 保監局不但涵蓋保監局職能和管治架構;保險中介人的發牌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根據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政府建議成立保監局,市場關注保監局及金管局在銀行保險中介活動上,職能有所重疊,保監局應該是規管所有保險中介人的主要及領導監管機構。也是制定操守標准和規定的單一監管機構,考慮到金管局作為銀行的
財華社香港新聞中心政府消息人士指,於保監局的第二輪咨詢中,建議對銀行保險中介活動的監管,可將指定職能轉介至金管局,因為銀行還出售其他產品,均由金管局監管。為防止保監局於監管過程中不慎涉及銀行其他產品的銷售,會轉授金管局對銀行保險產品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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