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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賣8單位 陳茂波炒舊樓賺619萬 @ 2012-08-07T00: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陳茂波
概念:景捷大角咀單位 ,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5日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就妻子被指將持有的單位改裝成殺房出租,晚上發表聲明,指持有單位的「景捷發展」,在九四年成立,屬於他太太許步明、家族成員和朋友擁有,而他自己在公司成立初期,曾經出任公司董事,但已在九七年十月辭職,許步明其後發表書面聲明指,陳茂波知道她家族持有大角咀及上海街物業,但對租務詳情並不知悉,而她自己是公司股東之一,沒有控制性股權,亦不負責日常運作,租務事宜由家族股東打理,她已在上月一日辭去董事一職對於上海街及大角咀兩個單位被改建為殺房出租,許步明指兩個單位由九四年購入,租給同一租客,租約訂明單位只作住宅用途不作分租或轉租,並按正常程序繳付租約印花稅,有關租約在上月屆滿,不再續租,許步明說,為釋除公眾疑慮,已要求景捷發展收回兩個單位後,盡快處理違規情況,確保符合條約規定,其他股東如不同意,她將出售全數股權。
陳茂波說,租約訂明不可分租不可轉租,而景捷公司的物業租務一向由公司另一股東打理,對於承租人涉及違規改建,他太太許步明毫不知情。
新任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妻子許步明有份的公司,被揭持有兩個違規改建成●殺房出租的舊樓單位,有違發展局打擊殺房的政策。陳茂波與太太晚上分別發表聲明,前者強調該公司是他太太及其家族成員和朋友擁有,屋宇署會依法辦事,不會向他或發展局匯報有關工作。許步明亦強調自己只是公司的小股東,租務事宜由另一家族股東打理,她已於上月辭任公司董事;而據她了解,單位租約訂明不得擅自分租,為釋公眾疑慮,她已要求公司收回有關單位,並妥善處理可能違規的情況。有自稱為兩個單位「二房東」的胡先生亦證實,兩單位均是由他改建再分租,與業主無關,表示「不知陳茂波是誰」。
【明報專訊】連日與經營殺房劃清界線的發展局長陳茂波,昨深夜突發聲明,稱出任「景捷」公司董事期間,知悉該公司購入大角嘴及上海街兩物業時有分租的情況 ...
陳茂波夫婦過去曾稱,不知景捷的租務詳請,也沒有經營殺房業務。本報揭發兩人任景捷董事和股東期間,景捷曾購入其中5個殺房物業,部分更是連殺房租約買入,他直至昨晚才突然承認知情。
幾名屋宇署人員,下午進入發展局長陳茂波太太,被指以殺房出租的上海街舊樓單位視察,二房東亦到場陪同。另外,業主的律師,將中止租約的通知書貼在大閘外,指租約已經中止,要求二房東在九月二日前,將單位還原,並交還業主。二房東指,上海街的單位月租四千多元,他再將單位殺成五間房,每間月租一千三百元,自己只能賺取二千多元。他形容自己是事件的受害者,又指區內附近都有不少殺房的問題,只是事件曝光令他無法再繼續經營。
不過,土地注冊處的文件顯示許步明名下持有的景捷發展,於九四年買入大角嘴海興大樓單位時,合約已寫明面積四百五十平方尺的單位已殺成三間房及兩個床位,與現時的間隔相若,合約詳細列明殺房租客資料及租金,景捷當年連租約買入單位,當時陳茂波及許步明同任景捷董事。有關資料明顯與陳茂波夫婦以及「二房東」的說法有出入,而陳茂波作為公司董事,但對公司購入的物業情況毫不知情之說,難以令人信服。
許步明說, 她無批准任何人將有關物業違規改建, 更無經營殺房, 租約訂明單位不可分租, 租務由公司另一名股東負責 , 她全不知情, 已經要求收回這兩個單位, 之後會盡快清拆單位內的違規建築 , 為釋除公眾的疑慮 , 她會全數出售股權 .
有傳媒翻查臨時買賣合約,發現景捷前年出售旗下福澤街仁利大樓4G單位時,連同一份「二號房」月租僅1250元的租約一同轉讓予買家,可能是殺房租約。據指,陳茂波夫婦曾以景捷發展名義於大角嘴收購多個舊樓單位,雖然陳茂波現時無景捷股份,但其妻許步明仍是景捷發展董事,並有簽名作實物業買賣。
【明報專訊】根據土地注冊處資料,陳茂波夫婦擔任景捷公司的董事及股東期間,該公司成功向銀行申請按揭,購入連殺房租約的舊樓物業,但雙方明文協定,這些單位出租前,必須得到銀行書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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