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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權屬之爭和解背後誰輸誰贏? @ 2012-07-03T09: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蘋果 和解 唯冠 IPAD
概念:唯冠1989年 , 6000萬美元和解IPAD商標
2010年2月,IP發展公司又以10英鎊的價格將上述10個IPAD商標轉讓給蘋果公司。之後,蘋果公司要求深圳唯冠公司變更涉案兩個商標權屬的注冊登記時遭到拒絕。深圳唯冠公司稱,台灣唯冠公司無權處分深圳唯冠公司商標,其從未將涉案商標轉讓給蘋果公司。雙方遂引發爭議。
歷經逾2年的訴訟後,美國蘋果與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就大陸的IPAD商標歸屬近日終於達成和解,蘋果支付6,000萬美元(約新台幣17.9億元)悉數解決IPAD商標糾紛,IPAD商標歸蘋果。外界評論此結果屬於皆大歡喜。
本案源於原來擁有 IPAD 商標權的唯冠公司,台灣分公司將商標權賣給蘋果,但深圳唯冠卻稱台灣公司無權處置其商標權,因而與蘋果在中國對簿公堂。先是在 2010 年 5 月於深圳中級法院提起訴訟,蘋果敗訴;隨後,蘋果向廣東高級法院提出上訴,並於今年 2 月 29 日首度開庭。
如果這一和解能夠解決唯冠和蘋果之間有關IPAD商標權的其它法律爭議,這將為蘋果在一個重要市場上掃除陰雲。中國消費者對IPHONE和IPAD的火爆需求使中國成為蘋果在美國以外最大的市場,蘋果2011年全球收入的11.5%來自中國,在華收入約為125億美元。研究機構國際數據公司(IDC)的數據顯示,蘋果去年在華的IPAD平板電腦發貨量約為410萬部。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日宣布,蘋果公司已與深圳唯冠公司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蘋果將獲得IPAD在中國內地的使用權。業內人士稱,這是國內所涉金額最高的一起知識產權案,對國內外企業在中國市場布局敲響了警鍾。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說,美國蘋果公司,同意向深圳唯冠科技公司,支付六千萬美元,解決平板電腦IPAD的商標糾紛,雙方達成和解協議,廣東省法院已經向雙方,發放民事調解書,又表示案件已經審結。相信和解,有助IPAD未來在中國內地的銷售。蘋果說他們已經買斷IPAD的全球命名權,但深圳唯冠早前指,已經向中國商標局,注冊IPAD的名字,並入稟廣東高院。
美國蘋果與深圳唯冠科技就IPAD商標的訴訟和解,蘋果向唯冠支付六千萬美元,IPAD商標則歸蘋果。
深圳唯冠是台灣唯冠集團在大陸的子公司,台灣唯冠之前將2000年注冊的IPAD商標權出售給蘋果,但深圳唯冠公司表示,這項出售並不包括IPAD在大陸的商標權,於是控告蘋果在大陸販賣IPAD侵權,並在大陸多個城市申請查封。
蘋果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權正式達成和解,也意味著蘋果新IPAD將很快在大陸上市。在此之前,蘋果新IPAD已通過大陸的3C認證,此次獲得檢測認證通過許可,意味著新一代IPAD在大陸進行銷售的各類證件已經齊全。由於蘋果與深圳唯冠之間的IPAD商標案仍未完結,導致新IPAD遲遲未能在大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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