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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退市方案溫柔一刀 A股還要承受陣痛 @ 2012-06-30T04: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退市
概念:滬深交易所發布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經濟通通訊社29日專訊》深交所發布《關於改進和完善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新增及變更7項退市標准,包括將淨資產為負值的退市考量年限從2年延長至3年;對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上市公司予以退市風險警示,其退市考量年限由原定4年改為3年;增 ... 觀看全文
昨日,深滬交易所同時發布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加上此前發布實施的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國內多層次資本市場退市制度體系由此全面建立。結合兩市方案內容來看,就市場最為關注的具體退市指標,在《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結合反饋意見,對此前的退市指標進行了部分修改及新增,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退市指標。
. 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昨日刊登關於發布《關於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的通知。《方案》增加了淨資產、營業收入、審計意見類型、市場交易和擴大適用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報等退市指標,恢復上市要求則需要同時滿足7項條件,同時完善退市程序,提高退市效率,減少恢復上市程序中的主觀判斷,明確恢復上市申請的審核期限,建立了同時滿足10項條件的退市後重新上市制度。深交所同時召開發布會,就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正式發布進行說明,並發布《關於完善深交所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方案的通知》。
上交所表示,《退市方案》彌補了現行退市標准和程序的不足,通過增加「扣非」標准和30個交易日內完成補充材料的要求,對恢復上市環節中的兩個關鍵問題作出了更加具體明確的規定。其次完善了退市標准。將淨資產指標的退市期間由原定2年改為3年,將營業收入指標的退市期間由原定4年改為3年,增加因追溯重述導致淨資產為負、營業收入低於1000萬元的退市風險警示情形,增加B股的股票交易量和股票收盤價指標;三是明確了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條件。針對以往股市中「劣幣驅逐良幣」,「殼資源」炒作等非理性現象,在恢復上市和重新上市等環節設立了更細致、更具體的條件,明確市場預期,遏制對績差公司股票的過度炒作。四是保障新舊退市制度的平穩銜接和過渡。
研報稱,加上此前發布實施的創業板退市制度方案,國內多層次資本市場退市制度體系由此全面建立。對比看,兩所完善退市制度的方向和思路一致,其總體框架和主要退市標准基本相同。而根據各自市場的特點,兩個交易所在風險警示和退市後續安排方面有一定的差異。
繼創業板退市制度建立後,昨天,滬深交易所分別發布了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盡管方案新增了淨資產、營業收入等多項退市指標,但業界普遍認為,新指標從2012年度才開始計算,使得垃圾股保殼難度降低,退市過程變得更加漫長,「這一刀砍得太溫柔」;此外,缺少對中小股民利益的補償條款。不過,新方案出來後,主板市場的垃圾股必然受到沖擊,A股市場在昨天失守2200點後還要承受短暫陣痛。揚子晚報記者 徐建華
本次退市完善方案是在現有市場和法治環境下,順應市場需要,合理吸收各方意見而制定的,貫徹了中國證監會堅定不移推進退市制度改革的精神,針對現行退市制度中指標單一、程序冗長的不足,增加了多項客觀的退市指標,明確了退市各個環節的期限和流程,建立了順暢的市場化退市機制,符合市場對本次改革的預期。同時,也應清醒地認識到,完善退市制度是一項長期的任務。隨著我國證券市場改革的深入和法治環境的變化,本所將在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退市實踐中的經驗和問題,凝聚共識,為進一步完善退市制度做好准備。
的探索及海外市場經驗的基礎上,本著穩中求進的原則制定完善主板、中小企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
上證所退市制度完善方案新增退市條件
在公開征求意見結束一個月之後,滬深交易所於日前分別公布了經過完善的退市制度方案。與舊版退市制度相比,無論深市還是滬市,退市新規都增加了更多也更加切合實際的考核標准,如深市增加七大標准,滬市亦增加五項指標。
6月28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別發布了《關於完善上交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的通知》和《深交所完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分析人士認為,新的退市制度在規定上比較先進,同國際慣例基本接軌,是一個重大的突破。但在此次的主板退市方案中,兩大交易所均將淨資產指標的退市考量年限由原定兩年改為三年,並將營業收入指標的退市考量年限由原定四年改為三年,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部分專家認為,此次退市方案在淨資產的退市標准上過於妥協,使威懾作用大打折扣。
退市制度是對資本市場制度建設和完善的組成部分,有利於資本市場新陳代謝,績差公司將被投資者拋棄。同時退市新政具有約束力,有助於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現代化的企業制度,對A股公司的成長起到促進作用;藍籌股未來將受追捧。而且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對上市公司流動性以及規避上市公司違規行為都將產生有利的影響。
今天收盤後,上交所網站首頁就掛出了主板ST的退市制度—《關於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上面寫著:在具體方案修改方面,一是堅持完善退市指標,簡化退市程序,建立順暢的退市機制;二是做好新舊制度適用的銜接安排,穩定現有投資者的合理預期;三是創新制度安排,通過引入風險警示板來加大對重大風險公司的警示力度,通過設立退市公司股份轉讓系統來滿足退市公司投資者合理的股份轉讓需求,通過建立重新上市制度為符合條件的退市公司回到集中交易市場預留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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