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此頁

熱門新聞

於德清:發行債務也是地方政府的權利 @ 2012-06-27T09: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地方政府 舉債 發債 自行 預算法
概念:地方政府自行發債 , 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預算法修正案草案
地方政府發行債券的可行性論證階段,獨立論者便指出,盡管地方政府債券在國外並不少見,移植還是要小心求證,萬一「水土不服」難免「南橘北枳」。就目前的地方政府的現狀,放任地方政府發債,容易出現償還風險、道德風險、管理風險。入不敷出、寅吃卯糧,地方政府才舉債,收入不足、資不抵債,地方政府又拿什麼還?不論以何種方式擔保而發行的地方債券,在地方政府債務超過10萬億元的大背景下,償還風險不言而喻。
賈康建議,加強地方債監管和制度建設,還應積極穩妥推動地方陽光融資制度的形成,使地方政府舉債公開透明,置於公眾監督之下。以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等陽光融資,替代、置換「融資平台」等隱性負債機制,從根本上控制和化解地方債務風險。
允許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有利於提高地方政府融資的透明程度和規范性,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的規范管理;有利於降低地方政府在融資方面對銀行貸款的依賴,降低銀行的信貸風險;有利於使地方政府成為地方政府債券的真正債務人,強化地方政府還本付息的主體責任;有利於提高地方政府債務的償付能力,地方政府債券籌集的資金納入預算管理,資金分配計劃報人大審批,有明確的還款來源,這也可以促進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良性循環。
2012-06-27■ 本報記者 盧元強 實習生 錢曉俊 發自北京地方政府不得自行發債6420預算法修正案草案退回現行規定,專家認為,地方債陽光融資勢在必行1../../../PAGE/2012-06/27/01/D010627_B.JPG01國際金融報645 /MPPROPERTY-->
在地方各級財政收支矛盾日趨緊張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是否會放開成為此次預算法修訂的一大焦點。 據新華社報道,昨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預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審稿擬恢復現行預算法關於地方政府不得自行發放政府債券的規定,重申「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此次預算法修正案草案重申現行預算法相關規定說明,在地方政府自行發債問題上,短期內難有制度方面的突破。而「重申...... 請在這里發表您個人看法,發言時請遵守法紀注意文明。
與此相對的,解決地方債問題的自然是財權下放、權責對等的嚴格約束下的地方政府自主發債。其實,去年10月中央已經以浙江、上海、廣東、深圳4地方政府試行自行發債來為自主發債鋪墊,只是除了發債主體改變外,其余均與代發無異,且繼續沿用中央財政專戶而未設立各地的賬戶配套,說明中央「兜底」的模式仍未改變。)
2011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上海、浙江、廣東、深圳四地開展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據悉,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預算法》時,受歐洲主權債務危機擴大蔓延的警示,許多委員傾向於收緊地方政府發債權。今年5月,財政部通知稱,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省市仍然是滬浙粵深四地。
《2012年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辦法》日前印發,與去年相比,試點范圍並沒有變化,依舊為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深圳市。最顯眼的變化就要屬發債品種的改變,除了3年期和5年期債券外,今年新增了7年期債券。 [詳細]
第七,建立償債准備金,對違規舉債嚴格問責。設立償債准備金的目的是當地方政府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時,可先行從償債准備金中支付,以減少債務融資風險對地方財政正常運行的沖擊。在美國,償債准備金數額為政府債券發行額的10%,其資金來源於債券發行溢價收入、發債人提供的資本貢獻、投資項目收益或信用證收益。在日本,地方政府能以稅收收入作為其發行債券的擔保,地方政府每年須按照債務余額的1/3提取償債准備金。

流動版 | 完全版
論壇守則 | 關於我們 | 聯繫方式 | 服務條款 | 私隱條款 | 免責聲明 | 網頁指南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 (C) 2025 Suntek Computer Systems Limited.
免責聲明 : 88iv設立此一網站,旨在以最快捷的方式為公眾人士提供清楚準確的最新資料,但在整理資料及編寫程式時或會有無心之失。故88iv特此聲明,此一網站所載的資料如有任何不確之處、遺漏或誤植錯字,並引致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損失或虧損,88iv概不負責,亦不會作出任何賠償(不論根據侵權法、合約或其他規定亦然)。此外,88iv並不保證本網站所載的資料乃屬正確無誤及完整無缺,亦不擔保可以及時將資料上網及內容適合有關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