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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打擊囤地 下月征閒置費 @ 2012-06-08T03: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閒置土地 閒置費 國土部
概念:閒置土地處置辦法 , 2012年5月22日國土資源
《經濟通通訊社記者俞瑾7日報道》國土部出招整治「囤地」,自7月1日起,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閒置土地,將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閒置費。 國泰君安國際地產業分析師余立峰接受《經濟通通訊社》訪問時表示,新規明確界定「閒置」的定義,杜絕此前開發商分很多年「龜速」 ... 觀看全文
該行稱,雖然下調其盈測,但該股估值不昂貴,2012年預測市盈率7.7倍,市賬率0.6倍,評級「買入」。料A股發行將以溢價定價,將會成為升因。 國土部正式發布經修訂通過的《閒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閒置土地,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征繳土地閒置費,自下月1日起施行。
國土部今日發布《閒置土地處置辦法》規定,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閒置土地,將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繳土地閒置費。該辦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占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也可以認定為閒置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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