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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曼調查報告出爐 香港金管局遭炮轟 @ 2012-06-07T09: 返回 熱門新聞
關鍵詞:雷曼 任志剛
概念:4萬投資 , 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報告譴責任志剛
報告點名指政府管理及監管機構高層要為雷曼時間負責,其中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應予以譴責。報告指,銀行證券業務顯著增長,金管局理應察覺要加強注冊機構的監管,但在雷曼倒閉之前, 金管局的恆常監管程序,未有發現注冊機構的銷售手法有何嚴重不當,在廣泛出問題前,金管局未有糾正,任志剛身為金融管理專員,應負上最終責任。
立法會調查雷曼事件的小組,發表報告,點名譴責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需要為雷曼事件,負上最終責任;報告又對前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表達極度失望;而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未有主動及適時檢討規管安排,表示失望,但就無提及懲處安排。三名小組成員不認同報告部份內容,指各方包括投資都有責任,只譴責任志剛及財金官員並不公平。任志剛強調,問心無愧,深信公道自在人心,雖然自己有充分理據尋求司法覆核,但單憑一人力量,難以與整個政治機器抗衡,所以不再作評論。
立法會雷曼小組花了三年半時間終於完成調查,報告今天公開。據悉,小組認為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要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並予譴責(據悉報告中文用詞為譴責,但英文用詞是DEEPLY REGRET而非CONDEMN,意近深感遺憾)。任志剛批評報告對他不公道,並提交書函反擊,力證自己盡心盡力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而立法會有關小組中的三名委員也不同意報告對任志剛的批評,今天將另外發表一份「小眾報告」。
立法會調查雷曼迷債事件的小組委員會發表報告,點名譴責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認為他須為事件負上最終責任。委員會主席何鍾泰認為,譴責任志剛是合適和公道的結論,否認是拿任志剛來「祭旗」。小組委員之一、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表示,在各官員中,任志剛資歷最深、薪酬最高,應負最高責任,又批評任志剛的自辯,旨在推卸責任。
立會雷曼報告譴責任志剛負最終責任香港電台
對於立法會雷曼迷債調查總結報告點名譴責,並認為應負上最終責任,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表示,不能認同報告對他所作的結論。
雷曼報告稱負最終責任 任志剛回應問心無愧香港電台
遭立會雷曼報告譴責 任志剛反擊
立法會經過三年半調查,今天將發表雷曼迷債調查報告,聽說最惹火的是點名譴責金管局前總裁任志剛,本該負更大責任的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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